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核发(2023年9月测试)的通知

2023-11-22    沈阳市教育局


各位考生:

2023年9月测试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已达我市,现就其核发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仅限于2023年9月18、19、20、21、22、25、26、27日,此8天在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5号(沈阳市语委办测试站)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获取方式

方式一:电子证书获取(优先选择)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在“我的证照”中获取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

方式二:纸质证书获取(两种方式选择其一)1.网上申领。11月23日至12月8日,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此次免费),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线下领取。11月27日至12月8日(工作日),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6窗口领取。

三、相关提示

1.本次纸质证书核发时间至2023年12月8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和发放,对未领取的纸质证书不负责保存。纸质证书遗失的,不能补发。

2.选择线下领取的考生,可提前拨打电话024-83963237,避免高峰期等待。

3.选择网上申领邮寄的考生,网上办结后EMS寄出,具体邮递信息可关注“中国邮政”公众号查询,咨询电话18540577716。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办理地点: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A16窗口(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附件:沈阳政务服务网普通话等级证书申领操作指南

 

原标题: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核发(2023年9月测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jyj.shenyang.gov.cn/jyyw/202311/t20231122_4559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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