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辅(教学)人员公告
2023-11-23 天水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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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辅(教学)人员5名(详见《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辅(教学)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我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辅(教学)人员5名,其中,教辅岗位4人,教学科研岗位1人。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
(三)后勤保障部招聘教辅岗位人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其他岗位均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四)报考对象为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招聘;年龄要求为1987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和专业硕士,经学校研究后决定是否纳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自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共7天,一律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信息以邮箱接收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和要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列表》,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下载填写《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邮件方式投递到相应招聘单位(部门)的报名邮箱(邮件命名格式:报考单位+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姓名,例如:学生工作处+PZ202301+课程与教学论+李明),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报考要求和填报说明,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失误导致无法通过审核或因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导致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我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申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后2日内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招聘单位(部门)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初审情况及复审相关信息,考生须及时留意查看,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部门)报名联系人咨询。
(三)现场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日15:00-17:30,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地点:天水师范学院行政楼人事处403办公室(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2.资格复审材料
(1)《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双面)及本人简历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仅硕士阶段)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有效证明、证书材料原件;
(4)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证件照2张;
(5)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于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报名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登录缴费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整(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3. 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须知。
(四)笔试
1.时间:笔试时间定于12月3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准考证通知为准。
2.要求: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50分钟。
3.内容: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4.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3:1,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前以书面形式告知考生。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12月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我校官网通知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查看有关通知,一经发布,视为告知。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线,面试前书面告知考生。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根据招聘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专业技能、逻辑思维、实践操作和教育教学等方面综合能力。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六)成绩核算及公布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及最后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按照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体检不合格者须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坚持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因应聘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及之后环节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学校会议审定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十一)审批和聘用
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人员,学校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在进入招考的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三)公开招聘全过程受纪检部门监督,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我校纪检部门反映。
人事处咨询电话:0938-8363713(孟老师)
0938-8275012(许老师)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938-8361867
天水师范学院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1: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辅(教学)人员岗位列表.pdf】
【附件2: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xls】
原标题: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辅(教学)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c.tsnu.edu.cn/info/1021/22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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