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2023-11-30    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


广安市前锋区2023年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 发布时间: 2023-11-28 17:27
  •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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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根据《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民政局  广安市财政局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安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聘工作暂行办法〉〈广安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日常管理暂行办法〉〈广安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体系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广组通﹝2023﹞5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职位及名额

根据全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位设置,本次拟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7名。鼓励大学毕业生应聘,社工专业的优先。

二、考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职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新选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18日后出生;

5.广安市前锋区辖区内在职村(社区)干部报考需经任职所在镇(街道)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

6.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任社区专职工作者被解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5.有参与、组织、实施非法宗教活动行为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8.其他不应当在社区工作的情形。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3年12月18日。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工作全过程,在考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12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三楼305室(前锋区陡梯子街南段66号)。报名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安市前锋区2023年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cn[点击查看]】上查验后打印)及与报考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色证件照3张(同时附电子档)。

(四)确认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在2023年12月22日18:10前未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和确认缴费的考生,于2023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前到前锋区民政局三楼3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政策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适时公示。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除《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2014年9月28日省人社厅修订发布,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条目查阅或下载)外,还包含《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区工作实务等。笔试总成绩和排名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加分条件: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分别加1分、2分、3分。

申请加分的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将相关职业资格纸质证书原件(暂未取得纸质证书的考生,可在中国社会工作网【https://shgz.mca.gov.cn/】打印登记证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至前锋区民政局三楼305室,由前锋区委组织部、前锋区民政局、前锋区人社局进行会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或提交材料不合格的,不予加分。加分情况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加分。

4.笔试总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前锋区委组织部、前锋区民政局、前锋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具体招聘职位的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cn[点击查看]】上查验后打印)以及与报考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蓝色证件照1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

3.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材料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责任自负,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2.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六、体检

体检在区级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聘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人员,应安排当日进行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人员,应安排当场进行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进行体检。

(五)体检费用由参加考聘人员自理,体检具体事项在前锋区人民政府网公告,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前锋区委组织部、前锋区民政局、前锋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综合实绩等。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查无实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取消聘用和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统一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者确认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相应街道报到,安排在城市社区工作,不列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替补。此次考聘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按相关规定发放工作补贴,试用期满由所在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本次考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考试规定执行,对违反聘任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核聘任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公布本次公开考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联系电话。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市前锋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二)本次考聘事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监督电话:前锋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0826-2870401;政策咨询电话:前锋区民政局:0826-6971084)。

附件:前锋区2023年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相关表格

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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