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招聘医疗岗|医疗技术岗|护理岗
2023-12-01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2023年11月30日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筹)以及浙江大学国际健康医学研究院,由浙江大学与义乌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双一流”建设部署,厚积浙江大学百年办学特色,义乌市政府全力护航,浙江大学全面管理,“三院一体”共建高水平、国际化、创新型的世界一流医学中心。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是学校直属的综合性附属医院,是集医教研于一体的、浙中西唯一一家省级综合三甲医院,于2014年10月开业,规划床位4300张,在2021年全国1355家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排名升至第63名,居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前5%,连续三年蝉联国考A+等级。
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筹)是2020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由浙江大学负责办学和管理,是一所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高等医学教育机构,由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生殖医学家黄荷凤任国际医学院长。主要规划设置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医学相关学科,并通过与人文、社科、理科、工科、信息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新医科”体系,校园已于2023年10月正式启用。
浙江大学国际健康医学研究院是科研支撑和转化医学研究平台,于2020年5月在义乌落地,已获批首批浙江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未来病理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将持续开展高水平的临床转化和前沿性的多学科合作。
现因“三院一体”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院校招聘工作人员,欢迎加盟!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2024年计划公开招聘130人,其中医疗岗100人,医疗技术岗20人,护理岗10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岗位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非应届毕业生;
3.具有岗位要求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4.具有以下情形者可视同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在两年择业期内(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3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4)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4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5)其他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5.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须相对应;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具体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硕士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专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发布招聘信息。医院在招聘院校网站、招聘会现场、高校就业网站或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有意者请登录我院招聘网站(zh***com[点击查看])注册,并根据系统要求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投递,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仅注册、填写简历,不报第一志愿岗位视作报名无效。请在“个人中心”-“投递记录”中确认第一志愿为“已投递”状态。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3.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专业方向、医教研业绩、所获荣誉等条件。一般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择优确定考试对象,紧缺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者。
(二)考试考核
本轮招聘考试工作将分批次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由医院根据实际和岗位要求组织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综合、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面试以开放流为主,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算,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或者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结果、招聘计划,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结合医院岗位实际需要,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不适合在医院工作的疾病患者不予录用。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办法执行,若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如部分岗位已在公布的信息中列明候补对象,则该对象直接递补,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原则上要求为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可延至2024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的报到资格原则上保留到2024年8月底。因故确需延迟入职的,经我院审核同意后,最长可保留到2024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579-89935020。
五、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医院招聘系统(浙大四院官网-“人才招聘网”专栏);
2.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网站;
3.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
浙大四院纪检办公室:0579-89935017。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579-8553073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2024年招聘计划表.pdf
来源:ww***.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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