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下半年庐山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面试、体检及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

2023-12-11    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度下半年庐山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环节及部分岗位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2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面试、体检及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部分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面试;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一)面试对象

1.需笔试岗位的拟入闱面试人员(详见附件1);

2.不需笔试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的拟入闱面试人员(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面试时间

2023年12月17日(星期日)

考生须于当天早上6:45前到达面试地点,7:00未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庐山市第一中学(初中部教学楼)。

(四)面试准考证领取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定于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请考生于当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工作时间)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20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考生因故不能前来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进行。对委托他人前来的,除须提供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复印件外,还须携带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有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的委托书。

(五)面试内容及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内容类别不同,面试按照报考《教师招聘岗位表》、《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分为三个类别,每个类别面试分开组织实施。

1.报考《教师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的:采取现场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说课教材为各招聘岗位对应的县直中小学现行教材,其中:初中语文(人教版)、初中英语(人教版)、初中政治(人教版)、初地理(人教版)、初中体育与健康(教育科学)、初中数学(北师大版)、初中生物(人教版)、初中心理(江西高校版)、高中化学必修(人教版)、高中数学必修(北师大版)、高中体育与健康必修(教育科学)。总分100分,其中说课分值80分,答辩分值20分。说课和答辩时间每人控制在13分钟以内,其中说课10分钟,答辩3分钟。每位考生备课时间45分钟。

2.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医疗卫生及相关岗位(含医、药、技、护)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医疗卫生知识进行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3.报考《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面试采用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

(六)面试流程

面试点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凭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面试准考证排队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考生入场后,将随身物品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后,经安检口安检进入对应的候考室候考、抽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岗位和综合类事业单位面试岗位按抽签顺序由联络员依次引领至面试考场。教师专业面试岗位考生按抽签顺序由联络员依次引领至备课室,实行全封闭备课,备课时间45分钟。备课结束后,考生由联络员引领至对应面试考场,先说课后答辩。

考生面试结束后,须在指定地点等候,待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点。

(七)拟入闱体检分数合格线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成绩(不含加试答辩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含加试成绩)+加试答辩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九)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庐山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

二、体检

(一)体检的原则

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初定于2023年12月23日(星期五)上午8:30,8:50仍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集中地点:原九江市沃尔玛广场(九江市庐山南路)。

(三)体检的项目与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教师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的,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四)注意的事项

1.请考生下载《考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5),仔细阅读并签名。

2.考生须于体检规定时间之前空腹到达体检集中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每位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考生体检须知》、书写笔、近期免冠1寸照片(与面试准考证照片同底)一张及体检费。

4.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6.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做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妇科、X光等)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

7.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事宜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初定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之前开展考察(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考察对象)。用人单位需调阅考察对象的档案,请考生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个人档案在考察期间能顺利调阅。考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考察对象无违法乱纪,参与邪教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部门出具);2.有工作单位的考察对象应出具工作单位的现实表现材料,有无违纪情况;3.考察对象近三年来学习工作小结。请考察对象提前做好准备。以上材料由人社局开具调档函、介绍信。逾期未能提供档案和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庐山市纪委0792-2666121。

政策咨询电话:庐山市人社局0792-2557923

附件:1.需笔试岗位的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报考《教师招聘岗位表》人员)

2.不需笔试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的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报考《教师招聘岗位表》人员)

3.不需笔试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的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报考《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人员)

4.不需笔试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的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人员)

5.《考生体检须知》

本公告由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8日

附件5

考生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第一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八、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进一步检查。

九、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十、关于复检的有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条款,清楚了体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并保证遵守。

受检者签字: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

考生体检须知.docx

原标题:2023年度下半年庐山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面试、体检及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ushan.gov.cn/zwzx_194686/gggs/202312/t20231208_6321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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