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一轮递补资格审查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3-12-11 宜宾人事考试网
翠屏区部分招聘岗位因考生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规定,现将翠屏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一轮递补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递补资格审查对象为本公告附件标注为“第一轮递补进入”的人员。
二、递补资格审查相关事项
(一)时间
2023年1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
(三)所需资料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无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
1.通过递补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请提前准备现金),领取《面试通知单》。
2.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提交相关材料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本人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头像>,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
四、特别提示
1.请与进入第一轮递补资格审查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进入第二轮递补的考生密切关注宜宾人事考试网的递补资格审查公告,逾期不再递补。
2.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咨询电话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8237647。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一轮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0日
原标题:关于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一轮递补资格审查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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