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阳县卫健系统2024年引进32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一)

2024-01-31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计划3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户籍不限;

3.年龄1835周岁(19881272006126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1845周岁(1978127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资格条件;

5.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精神(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个别岗位招聘范围、学历、年龄、对象等采取限制或放宽条件的详见招聘计划表;

7.身体健康;

8.未受过处分;

9.本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10.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三、引进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623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线上报名:考生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规培证等报名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发送成功后与医院电话联系确认,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在报名其间对线上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携带报名所需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考生到招聘单位提交报名材料,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地点分别为:

松阳县人民医院(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东路21号)门诊楼四楼人事科;

松阳县中医医院(松阳县西屏街道钟楼路5号)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松阳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72号)南楼401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且须在20249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4)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单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

7)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培合格证的岗位,及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还需提供住培合格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2倍的,提交松阳县公职人员招录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或是否开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须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随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服务年限

本次引进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在松阳最低服务年限为5[不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可立即与其解除合同,不再续聘。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体检结果、拟聘用等相关信息发布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

本公告由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松阳县卫生健康局0578—8063642

监督电话: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801993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附件:附件12024年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2: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127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4/1/27/art_1229355058_5257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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