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幼儿园2024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公告
2024-02-19 云南省德宏州幼儿园公众号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使用单(德机编办准〔2023〕68 号)和《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2024 年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年德宏州教育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德人社发【2024】2号)和《德宏州幼儿园2024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考核测评工作方案》,我园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3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条件 | 教师资格证要求 |
幼儿教师 | 本科:学前教育040106;音乐表演130201;音乐学130202;舞蹈表演130204;舞蹈学130205;舞蹈编导130206;舞蹈教育130207T;艺术教育040105;美术学130401;绘画130402。 研究生:教育学(学前教育方向)0401;教育(学前教育方向)0451。 | 3 | 普通招生计划一本院校(或一本专业)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科学有效;坚持品学兼优的原则,考量学生的师德品质和学业成绩;坚持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自我介绍、才艺展示、试讲说课、交流答辩等测试,考量学生的基本功、专业能力、学习素养和发展潜力。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应届毕业生。
2.普通招生计划一本院校(或一本专业)及以上学历2022年、2023年、2024年优秀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教学岗位要求相符(未在编在岗,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
(二)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幼儿教师的义务;
3.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能胜任幼儿园教师工作,体检合格,无精神病或精神病史;
4.具有较强的幼儿保教知识体系和课程意识;具有较强的教学活动设计、组织与实施能力;具有扎实的“说唱弹舞美”等教学基本功;能熟练运用多媒体等教学资源;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
5.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时间:2024年3月1日至现场报名当天上午12:00。
2.现场报名
时间:以中共云南省教育工委、云南省教育厅主办的2024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的时间为准。
地点:以中共云南省教育工委、云南省教育厅主办的2024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的地点为准。
3.投档要求: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如下材料分类扫描排版成PDF文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343888784@qq.com,邮件命名格式:学校+专业+姓名;现场应聘者可直接将纸质材料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1)《德宏州幼儿园2024年教师招聘信息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并签名按手印);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3)大学期间学习成绩证明或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4)个人自荐材料(附相关资格证、获奖或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明、聘书、作品等)。
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均可,应聘者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材料,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全、不实或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者自行承担后果;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核测评资格者,取消考核测评资格和相关成绩。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及要求、招聘原则和投档要求等审查应聘者相关资格和材料。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以电话或信息的方式通知参加考核测评;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测评
考评专家组根据《德宏州幼儿园2024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考核测评工作方案》进行现场考核测评,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四)确定拟聘建议人员
考评专家组将拟聘建议人员和考核测评情况上报州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七)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征求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意见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九)聘用
拟聘用的新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属免费师范生的须签定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考评人员和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平、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三)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对在招聘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七、咨询电话
德宏州幼儿园办公室电话:0692-3029157
郑老师:15108623348
2024年2月19日
原标题:德宏州幼儿园2024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_uDc1RWmsVcDYtLe2aI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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