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团风县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70名教师公告
2024-03-18 团风县教育局
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满足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4]2号)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团风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局)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20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5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5名幼儿园教师。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团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相应的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团风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全省统一笔试、市级综合统筹、县级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含《岗位表》)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团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fzf.gov.cn)面向社会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及以后相关考试招聘工作,统一在团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以《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为准。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符合享受减免报名费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15日9时至3月21日17时,登录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线办理减免手续。报名截止前,考生(含已经缴费完成的考生)可以对报考信息进行修改。
2.报考人员请在《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退役军人专岗仅面向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省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退役军人招聘。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备考。
6.已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7.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有关情况说明: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4.关于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资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5.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教育部专科、本科专业目录》(附件2)。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如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以没有学历证书的双学位、在职学位等所学专业报考的,专业以双学位、在职学位等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名称为准,具体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把握,但标准必须一致。
6.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重要提示:幼儿园教师岗位分城区幼儿园教师岗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请根据岗位条件选择岗位。
(三)笔试
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以《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为准。具体笔试安排详见公告。
1.笔试内容。笔试考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2.笔试时间。以《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为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4.加分政策。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退役军人报考专门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定向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15日9时至3月21日17时登录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上述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按各科目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缺考任意一科或任意一科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5月下旬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予以保留或取消、核减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团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初步人选及资格审查公告,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他办理教师资格证所需证明材料)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退役军人专岗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户籍地、入伍地、退役登记地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不可进入下一环节。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在团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同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同步采用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学段同学科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分数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
县教育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县人社局审定后,在团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取消资格或公示对象主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选岗、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按照同岗位类别总成绩排名依次选岗。
经市县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首个聘期为3年。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严格按制度和程序组织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严肃考务工作纪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713-6307807(团风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6150711(团风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2024年团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团风县教育局
2024年3月1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tfzf.gov.cn/zwgk/public/6636841/1330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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