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明县化工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3-26    东明县人民政府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3月底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专业。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菏泽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东明县化工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09:00—4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3日11:00—4月6日16:00。

报名网站:东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准确上传和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一个月内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佩戴眼镜,不化妆,无美颜,浅蓝色背景),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笔试人脸识别入场等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资格初审

审查时间:2024年4月3日11:00—4月6日16:00。

在报名期间招聘领导小组选派专人查看网上报名信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报名结束后,经过资格初审确定的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招聘计划情况,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上予以公布。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4月3日11:00—4月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应聘人员的缴费状态标志是“缴费成功!报名完成!”。如应聘人员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应聘人员应在4月7日16:00之前及时与所报考单位联系。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所报考单位要求的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若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均可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4年东明县化工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4年东明县化工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

(6)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交2024年3月底之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有效期内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其中,上述材料中(4)、(5)、(6)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备注本人姓名。

(三)面试

1.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2.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面试结束后现场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4.按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最后出现2名及以上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

(一)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主要从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其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4年东明县公开招聘工作稳妥有序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八、其他

(一)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 ,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应聘人员公示后放弃或逾期不报到的,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mzf.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了解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0-7707960

18810152327

 

附件1:2024年东明县化工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东明县化工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2024年东明县化工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应聘介绍信.doc

东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5日

原标题:2024年东明县化工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mzf.gov.cn/2c9080888317c945018354be76390137/2c90808483d1711c0183ee59bda00030/1772192184645373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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