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202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2024-03-28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订阅号


各位考生: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公示期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6日。举报电话:962121(上班时间接听)举报邮箱:407430131@qq.com举报网站链接:http://www.qhpta.com/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2024年3月28日

名单详见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原标题:【公示公告】202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MFGG20Qa8bYDFm8VeaU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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