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07    南京江北新区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领航招聘网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一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2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高校(党校)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2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素养、较强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0月23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0月23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23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用电脑端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3.报名需填写及上传材料:

①应聘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②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jpg/pn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③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内;

④学位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位证”栏内;

⑤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填写《考生基本信息表》时,“毕业时间”栏中须写明毕业证书取得的时间,并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毕业证”栏内,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院章)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学位证”栏内;

⑥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

⑦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电子照片上传至“材料栏内”;

⑧岗位二须提交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电子照片,并将其上传至“资格证”栏内;

⑨岗位二须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上传至“材料栏”内(工作经历证明指满足要求年限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前补充修改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注: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资料模糊不清、不符合招聘条件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24日12:00。

(2)陈述申辩时间:应聘人员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4年4月24日(工作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3)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接到应聘人员的陈述申辩至2024年4月25日18:00。

(4)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5,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岗位,视情况调整报名时间,调整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5.准考证打印:以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25-68194255。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6.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仅可使用电脑端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1)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携带:

①本人签字的报名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院章)原件及复印件;

⑥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含二维码),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⑦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⑧岗位二须提交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

⑨岗位二须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指满足要求年限和显示岗位名称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⑩若有相关获奖证书及奖励,可提供原件扫描件;

科研成果清单(下载附件2填写并打印提交)及证明材料,如代表性论文(全文)、著作、课题等,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装订好,在资格审查当日递交给工作人员。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领航招聘网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面试与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领航招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报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通过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25-68194253、025-68194255

监督电话:025-88029228

附件:1.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科研成果清单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

2024年4月2日

附件:

附件:1.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科研成果清单.xls

原标题: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njna.nanjing.gov.cn/xwzx/tzgg/202404/t20240402_4200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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