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2024-04-09    厦门市集美区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教师3人 ,厨师1人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教师

1.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有普通话二级乙及以上证书、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录用。

4.面试合格方予录用。

●厨师

1.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4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

4.热爱幼儿,诚实善良,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

5.具有厨师证,有相应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三、相关待遇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参照集美区统一规定的非编人员待遇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填写《 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厨师证及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hfyey202309@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6371858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厨师证

(5)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面试结果将于幼儿园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

2024年4月8日

原标题:厦门市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imei.gov.cn/xxgk/xxgk/rsxx/zkzp/202404/t20240408_10456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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