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10    钦北区教育局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的安排,为做好我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钦北区内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钦北区户籍;

(二)持有钦北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钦北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钦北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咨询方式 

(一)认定机构: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

(二)电话咨询:0777-3686697(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0777-2561190(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社会事务综合窗口15号)。

(三)QQ群咨询:125101675(钦北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答疑群)。

三、认定时间

(一)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2024年4月4日9:00至2024年6月28日16:00(请申请人员按规定进行网上申报,若超过网上申报时间系统将关闭,无法再进行网上申报)。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期间的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 13:30--16:30)。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自治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钦州市钦北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时须按实际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

今年的系统功能升级,按照国家数据安全要求,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时,均需要申请人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具体填报步骤详见附件1)。

(二)教师资格体检

1.体检定点医院和体检时间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医院(地址:钦北区钦北大道261号钦州市钦北区人民医院综合楼一楼体检门诊,联系电话:0777-3897200)。体检时间:2024年4月4日至6月28日(上午08:00至12:00,空腹体检)。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2.体检项目内容

教师资格体检按照广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内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2)所列项目。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请准备好相关材料,在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期间的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 13:30—16:30)到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社会事务综合窗口(地址:钦州市钦北区政通街3号)进行现场确认。需审核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注:照片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另外,经过美颜美图修饰过的照片不受理,必须是标准证件照),背面注明姓名和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办理。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钦北区的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和1份复印件。

(2)持有钦北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4)驻钦北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4.钦北区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钦北区人民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

6. 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四)资格认定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认定期间未能及时提供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到现场核验)在规定时间内(证书预计领取时间为2024年7月22-26日,具体时间以钦北区教育局在钦北区政府门户网发布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为准)到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社会事务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后扫描备存电子版,纸质版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注意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认定机构的电话、短信通知,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

(二)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附件1.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2).pdf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docx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

2024年4月3日

原标题: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bei.gov.cn/zfxxgk/qbqzwgkpt/qbqjyj/fdzdgknr/bmwj_18/t182314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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