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武宁县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024-04-10    武宁县教育体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精神,依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等相关规定,结合《2024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具体要求,2024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实施,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4月启动。为做好2024年上半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武宁县户籍(或取得武宁县居住证)的社会人员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体检、发放证书工作由九江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认定条件

( 一 ) 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户籍在武宁县内的社会人员 (含在职、待业人员) ;

2.持有武宁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 (大陆) 申请人相同)。

3.驻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 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 三 ) 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持港澳台学历和国 (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四 )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 五 )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4.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户籍、居住证为武宁县的申请人,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勾选“武宁县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勾选“武宁县政务服务中心”;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勾选:“九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勾选:“武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认定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 https://www.jszg.edu.cn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一)网报、现场确认和体检

1.认定工作分两批进行,请申请人根据申报条件进行选择。

(1)第一批: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网报时间:5月6日9:00-5月17日23:59

现场确认:5月20日-5月24日(工作日9:00-17:30)

体检时间:5月20日-5月25日(8:00-17:30)

(2)第二批:2024年6月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网报时间:6月6日9:00-6月20日23:59

现场确认:6月17日-6月21日(工作日9:00-17:30)

体检时间:6月17日-6月22日(工作日8:00-17:30)

2.现场确认点及体检

凡符合“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武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武宁县沙田新区武陵岩大道17号2栋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办理现场确认,完成后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需空腹,抽完血后可饮水进食)。

3.网报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对象要求,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相应批次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最终无法申报、认定( 我县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网上申请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 ”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上传格式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 “ 已提交 ”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得二维码。《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尽可能通过网报系统核验成功,遇网络问题多核验几次。多次核检不成功再按现场确认要求进行。

(6)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事宜。

(7)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当地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4.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随身携带以下几种材料以备查验或留用:

(1)本人户口本或有效期内武宁县居住证原件,户籍确认也可手机现场展示相应的赣服通上的户口本证照信息比对验证。(步骤:支付宝-赣服通-电子证照-居民户口簿电子凭证-本人页)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正面免冠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的粘贴 (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且在背后正楷填写编号、姓名、申报学段学科)。

(3)凡是网报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未完成核验的三种材料;《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或手机现场展示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 ( http://gjzwfw.www.gov.cn 查询)。

(4)已取得过某一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的,需提供已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对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不符合规定的《个人承诺书》要求申请人重新上传后再完成现场确认。

(6)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7)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8)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现场确认工作人员会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可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提交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进行认定。

(二) 认定和证书发放

武宁县政务服务中心确认点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由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对已进行网上认定通过的申请者,统一制证后发放教师资格证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五违规处理

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撤销之日起 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六工作联系

武宁县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务必在确认点通过二维码扫描加入微信群:2024年武宁县教师资格认定群,以便及时沟通问题和接收认定期间的通知。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自觉通过网报手机号、添加微信群配合和支持认定的各项工作。如停机、换号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无法认定,责任自负。

武宁县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792-7705215 (邹)

武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8日

相关网站网址

武宁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

武宁县政府网:http://www.wuning.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原标题:江西省武宁县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p8EZdJlkzf_2BfdU63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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