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4-04-11    海门公安微警务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海门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海门区公安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一般要求为南通市常住人员,海门区常住人员优先;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至45周岁(女性35周岁),如超过45周岁(女性35周岁)的,必须提供超过年龄以上时间的社保缴纳记录材料;

4、学历高中以上;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工勤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不适宜从事工勤人员岗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线下报考人员可就近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名;线上可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以邮件主题名及压缩文件名“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时限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626451839@qq.com):

1、《海门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簿的照片或扫描件;

3、2寸电子证件照,要求背景为白底;

4、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电子照;如获得相应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电子照);

5、个人征信报告的照片或扫描件;

6、组织关系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

7、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

即日起至招满为止。报名具体事宜可电话咨询:0513-6986208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核和考试

区公安局组织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根据通知,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社保缴纳记录(超龄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照要求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审核不合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考试环节。考试的时间地点,视情另行通知。考试主要有综合知识及基础法律考试、心理测试、面试及体能测试,专业技术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术知识测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情况,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区公安局党委同意,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者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和专业技术等级以实际取得的有效毕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证书为准。

(三)此次招聘由海门区公安局统一组织,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

(四)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原标题:海门区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IYkUWKSMNviNJEl04ZN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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