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优师专招行动”招聘教师公告(2号)
2024-04-17 东北师范大学
为拓宽教育人才引进渠道、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择吉留吉就业,吉林市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优师专招行动”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5所公办学校,拟招聘公办教师3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吉林市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优师专招行动”招聘教师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北华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2024年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不再另举办专场招聘会,并入此次“优师专招行动”招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5.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即视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
6.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必须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完成教师资格的认定。
7.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8日12:00。
2.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吉林市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优师专招行动”报名表(2号)》(见附件2);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2号)》(见附件3);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自行打印)。
3.网上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考生将上述材料以电子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的形式,形成文件夹压缩包,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发送到各招聘学校指定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文件夹压缩包和电子邮件的名称要命名为:所报名的招聘学校+应聘岗位+报考人员姓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4月19日9:00—11:00,在北华大学东校区就业服务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与网上报名的材料相一致。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三)有关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如服从空余岗位调剂,请在《吉林市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优师专招行动”报名表(2号)》(见附件2)的相应栏目中填“是”,要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
4.未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以及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的人员,均为未取得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招聘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相关事宜,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七、确定拟签约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员,并通过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签约人员。签约人员确定后,招聘学校仍有空余岗位的,凡同意“服从空余岗位调剂”的考生,在所报考招聘岗位学科相同的前提下,按照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空余岗位调剂”,确定“调剂拟签约人员”,并通过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本人。
八、三方签约
经招聘学校同意后,拟签约人员必须携带加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与招聘学校和吉林市教育局三方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通知拟签约人员)。如有特殊情况,拟签约人员可在收到拟签约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招聘学校,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九、报到、体检和考察
所有签约的毕业生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要求,到签约学校的人事科(处)报到。报到时,要携带签约的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材料,由招聘学校进行审核。其中,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必须与所报考的岗位条件的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或研究生层次毕业证所列专业为一级学科并能提供证明与其下设二级学科为相一致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招聘学校和吉林市教育局共同研究确认。如专业条件确实不符,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学校审核通过后,参加由吉林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学校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在所报考招聘岗位学科相同的前提下进行空余岗位调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考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不能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完成教师资格的认定)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学校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学校。
十二、信息发布和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本次招聘的岗位信息在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
(二)咨询服务
吉林市第一中学:0432-64826011
吉林毓文中学:0432-64833515
吉化第一高级中学校:0432-63968098
吉林市第四中学:0432-63100757
吉林市第五中学:0432-62273858
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0432-62083313
北华大学师范分院:0432-69951061
吉林女子学校:0432-64551024
吉林工贸学校:0432-69986698
吉林机械工业学校:0432-69987499
吉林市第十三中学:0432-62662627
吉林市实验中学:0432-66921868
吉化第三中学校:0432-66011764
吉林市第二实验小学:0432-66081203
吉林市松江东路小学校:0432-66929053
吉林市教育局人事处:0432-62022808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高校公布,未经吉林市教育局、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吉林市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优师专招行动”招聘教师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
2.吉林市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优师专招行动”报名表(2号)
吉林市教育局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吉林市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优师专招行动”招聘教师公告(2号)
文章来源:https://career.nenu.edu.cn/detailgonggao?id=I202404161521061551944&secRNa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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