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4-23 上杭县教育局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市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户籍或居住地在上杭县(其中居住地是指:须办理上杭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上杭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温馨提醒: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龙岩市教育局,有关报名及资格确认等事项详见《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教综〔2024〕37号)。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时间安排
2024年我县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网上申报时间:系统开放时间为规定时间段的每天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第一次:2024年5月6日至6月18日;
第二次: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1日。
2.现场确认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周末不上班)。
第一次:2024年6月24日至7月1日;
第二次: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22日。
四、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网站首页导航栏“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即:自然年)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能成功(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非全日制学历请选择相应的学习形式: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业余等)。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30cm*38cm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3)在网报时间结束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修改、查看申请信息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账号注册及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和“操作手册”中“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如问题无法自行解决,可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发邮件或电话咨询。
(3)申请人网报填写学历信息及普通话水平信息时,应优先选择“可在学信网核验学历”“核验证书”进行核验。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请补全相关信息并扫描或拍照对应的证书原件上传,并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现场办理。
(4)教师资格认定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应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按照“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签名时应检查页面中是否正常显示了承诺书内容及签名、当前日期的组合,签名后请确认承诺书是否清晰)。
(5)申请人系统填报信息时务必填写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6)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医院体检和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体检和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五、体检医院及体检工作安排
1.体检医院。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要求,由我局指定体检医院:龙岩市中医院(体检科电话:3300999)、龙岩市第二医院(体检科电话:3399630)、上杭县医院(体检科电话:3316930)。
2.体检时间
(1)第一次:2024年5月6日至6月21日;
(2)第二次: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8日。
以上体检安排都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具体时间请咨询相关医院,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逾期不办理。
3.体检流程。申请人员在各批次体检期间内随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彩色白底照片自行到相关医院体检科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粘贴照片,由体检科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确认、人照统一并盖章后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将体检报告交回体检科。
备注:(1)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2)《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体检医院寄送至上杭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三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3) 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医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4.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5.体检结论。为完善体检结论,体检机构可按要求对个别申请人增加体检项目,作进一步检查。若因体检报告存在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疗机构及时补查。当次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6.特殊情况人员。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摄片)未完成体检项目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参加2024年当次教师资格认定。
温馨提醒: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请在孕期或哺乳期结束后,再根据以后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六、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上杭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三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26号窗口)。
2.现场确认联系人
陈昌新 何小华 华 莹 电话:0597-3969023
3.现场确认应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现役军人提供部队的龙岩市服役证明文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明: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须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医院提供)。
(7)后学历人员还须提供后学历的相关证明:①若已经相关部门更改学历的,提供学历更改表原件及复印件;②未进行学历更改的人员,请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验证期在本人到现场确认时间内)。2001年前毕业无法查询学历证明的申请人须提供《学业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须:①上交一张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②上传电子照片(命名为xxx.jpg格式);③填写《龙岩市教师资格认定师德承诺书》原件一份;④需邮寄的人员还要填写邮寄单。
请申请人确保电子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所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以上需提供证书的原件由上杭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按以上材料顺序提交(详见附件3)。
七、其他事项
1.请各申请人认真研读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相关政策、文件,详情可登录“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查阅。
2.请申请人按我县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5.领证时间。凭本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到上杭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三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教育窗口)领取或以邮寄方式送达(邮费自付)。
第一批:2024年7月16日-7月30日;
第二批:2024年12月9日-12月20日。
6.联系人: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 胡老师
7.咨询电话:3880210
附件:1.《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教综〔2024〕37号)
5.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上杭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
原标题:上杭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202404/t20240422_21177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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