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6名教师公告
2024-04-26 江苏省泰州中学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江苏省泰州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以下《岗位表》。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4日至200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或能提供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非2024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于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泰州市范围内其他地区试用期内及首聘期内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教师;
(2)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0月2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10月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苏省泰州中学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江苏省泰州中学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江苏省泰州中学网站(http://www.stzzx.com/)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识别报名表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在线填写《2024年江苏省泰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将资格审查所需要的材料依次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并发送至邮箱:stzzxzp@163.com,PDF文件名格式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2024年4月30日18:00。
2.资格初审
江苏省泰州中学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回复应聘人员发送资格初审材料的邮件进行,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江苏省泰州中学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0102020。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考试前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时须扫描正反面)。
2.2024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学校学工处或教务处公章)、国内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空白的三方就业协议或未网签的实时页面(报名时提供未签约的页面截图)。
3.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他证明材料。
4.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5.其他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3日8:00-9:00,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3日9:20-11:00,笔试地点在江苏省泰州中学校园内,具体见准考证。面试时间从2024年5月3日13:30开始。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现场公布。
体检工作由江苏省泰州中学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综合成绩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江苏省泰州中学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非法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自2021年4月25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6.自2019年4月25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21年4月25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8.自2021年4月25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2年度及2023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公示
江苏省泰州中学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江苏省泰州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江苏省泰州中学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编制与待遇
1.聘用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
2.符合泰州市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根据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给予有关补贴。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赛课(班主任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获得地市级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及以上称号的,聘用后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或优先推荐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推荐申报泰州市三级骨干教师等优秀教师称号。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江苏省泰州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102020,15850858006(杨老师)
监督电话:0523—86999795泰州市纪委市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邮箱:TZgkzpjbyx@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08:00-11:30、14:00-17:30
指定网站:江苏省泰州中学(http://www.stzzx.com/)
江苏省泰州中学
2024年4月2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tzzx.com/info.html?pMenuId=1600&id=11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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