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魏县2024年引进53名博硕人才公告
2024-04-28 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十万学子进邯郸”就业行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邯郸市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魏县企事业单位选聘博硕人才5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考核选聘,硕士研究生采取测评选聘。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2025年7月31日,国外高校当年毕业时间可适当延长。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及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优秀博士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5.已通过邯郸市2024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不得再参加本次人才引进其他单位组织的测评。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岗位、人数
本次企事业单位共引进人才53名,其中县级医院6名、民营企业47名。引进岗位、专业、人数见附件《魏县2024年博硕引才岗位需求表》。
五、引进程序
(一)县级医院
1.发布公告:在魏县党政网发布选聘公告
2.报名时间:5月6日—5月11日
3.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从魏县党政网(http://www.wei.gov.cn/)下载《魏县2024年博硕引才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从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做成压缩文件,以“报考单位+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wxswxzjhd@163.com;其中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初步审核。组织有关人员对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
5.资格审核。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由考生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6日。
6.考核或测评。博士研究生选聘采取听取科研情况汇报、试讲、面谈等方式;硕士研究生选聘采取面试、试讲、实操等方式。依据考核或测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测评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项在魏县党政网另行公告。
7.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魏县党政网另行公布。
8.考察。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同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9.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魏县党政网公示7个工作日。
10.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民营企业
由各民营企业按法律规定自行组织选聘工作。
六、相关待遇
1.享受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发放邯郸英才服务卡,享受随迁配偶对口安置工作、三甲医院绿色通道就医、乘公交游景区优惠等待遇。
2.提供安居生活保障。优先轮配廉租房或用人单位职工宿舍。
3.职称评聘。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4.入企人才发展晋升。入职我市民营企业的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可选聘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入职企业的博士、硕士,取得正、副高职称资格的给予补助,参与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且结项的给予奖励。
5.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硕士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魏就读的,根据博硕人才意愿,由县教体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咨询电话:0310-3522068
监督电话:0310-361238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中共魏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wei.gov.cn/newsshow.php?cid=38&id=4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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