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024-05-07 邵武市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上半年邵武市教育局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权限及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以下人员可向邵武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户籍在邵武市的中国公民;
2.持有邵武市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3.持有港澳台居住证,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邵武市辖区居民;
4.驻邵武市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1.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或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3.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三)其他认定要求条件
1.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限定时间内在本公告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网上申报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网站首页导航栏“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网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报名前请查阅“办事指南”,账号注册及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参考“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和“操作手册”中“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如问题无法自行解决,可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发邮件或电话咨询。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4年上半年邵武市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8:00至6月18日17:00(含);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邵武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应选择“邵武市教育局”。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3.在读研究生及专升本学生应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
4.申请人网报填写学历信息(港澳台学历、国外学历除外)及普通话水平信息时,应优先选择系统比对核验(选择“核验学历”“核验证书”类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普通话证书编号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自动比对核验)。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请补全相关信息并扫描或拍照对应的证书原件上传,系统将显示为待核验,确认时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现场办理。
如申请人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
5.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留意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或情形发生变化,可在现场确认前修改网报信息。
三、体格检查
参加2024年上半年邵武市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18〕20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正处于孕期的申请人员,因部分项目不宜进行,建议待分娩后再申请认定。
1.体检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6日每周一至周六上午时段(避免扎堆,建议早检)。
2.体检医院:邵武市中医院体检中心(邵武市八一路270号)。
3.携带材料:申请人自行打印体检表(附件1。第3页由个人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贴好照片),并随带身份证。
4.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咖啡、浓茶,勿大量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空腹、憋尿;
(2)女性体检如无法避开经期者,请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并在“备注”一栏注明“经期”;
(3)着装以宽松轻便为宜,勿戴项链,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尤其是带有金属纽扣或亮片的衣物及有钢托和金属纽扣的文胸,须将头发全部盘至头顶;
(4)有重大疾病病史者,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视力不能达到4.9以上者请自备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申请人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检查的,不能参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
5.申请人在体检时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的,须经原体检医院和主检医师同意,可予以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6.医院认为对个别有必要增加体检项目的,可要求对申请人作进一步检查,以完善体检结论。
7.如发现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院及时补查。
8.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9.体检报告由申请人自行到医院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四、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一)确认地点、时间
1.现场确认地点:邵武市行政服务中心(邵武市熙春中路电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09社会经济事务综合窗口2)。
2.现场确认时间:6月27日—7月16日(逾期不予办理)。
因本次认定人员较多,为避免扎堆办理,建议上述网上申报成功的申请人提前进行预约。为了方便申请人预约,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加入qq群“2024年邵武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qq群号码:613938017)进入该群后按“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姓名”修改个人昵称,如初级中学张应,并及时关注群通知。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5.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按程序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可不提交。港澳台居民应当现场提交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经本公告限定时间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认定体检合格。
8.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应与网报上传的照片同版)。具体规格要求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能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中显示申请人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提交时,应在背面注明认定类别及申请人姓名。
示范图如下:
9.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委托办理事宜。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当场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教师资格认定应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四)邵武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599-6329677(国家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附件:
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点击名称即可下载)
邵武市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原标题:邵武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haowu.gov.cn/cms/html/swsrmzf/2024-05-07/1306428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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