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泽州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8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08 泽州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4月底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即2006年4月及以前出生)。年龄上限因具体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分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4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附件《泽州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其中财政拨款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到村工作大学生20名)、差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6名(县人民医院16名、妇幼院1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泽州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泽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ezhou.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7日9:00至2024年5月11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登录泽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ezhou.gov.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可能无法上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学位要求为填报学历所获得的相应学位。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3、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5月11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认定。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5月13日19:00前完成缴费,考试费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于2024年5月13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34室现场办理考试费减免事宜。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现场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三)开考比例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名出现空缺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招聘岗位名额直接纳入同岗位同专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额,合并岗位数,不再延长报名时间。限制性别岗位报名出现空缺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招聘岗位名额直接纳入同岗位同专业另一性别招聘名额,合并岗位数,合并后的岗位不再限制性别,不再延长报名时间。
“应届毕业生岗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限制性别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未转入相应岗位的,将其转为一般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00至12: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00至15:00,缴费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24:00前。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5日9:30。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2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如综合成绩还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事业单位和到村工作大学生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科目为1科,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卫生系统岗位笔试内容为临床相关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1科,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泽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ezhou.gov.cn)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泽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报名表、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教育局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项目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由服务地人社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参加面试环节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泽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事业单位岗位、卫生系统岗位和到村工作大学生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县融媒体专技岗位1(播音主持专业)面试采用现场指定稿件新闻播报、指定场景现场报道、指定新闻事件即兴评述、指定主题模拟主持四项,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普通话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及技巧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实际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泽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e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与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书,按规定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后,在泽州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1年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泽州县。
到村工作大学生拟聘人员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1年试用期)。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工作岗位。服务期限内违约的,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六、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泽州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上发布内容。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0356-3066330咨询电话:
0356-3032375监督电话: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泽州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泽州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ezhou.gov.cn/zwgk/gsgg/202404/t20240430_19769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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