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10名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4-05-11 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关于印发〈关于汕头市实施新一轮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委人才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汕头市潮南区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汕头市六都中学
汕头市六都中学创办于1873年,时称“六都书院”,历称“六都高等小学堂”“峡山中学”“潮阳县六都中学”“潮阳市第二中学”等,至今已有150年历史。学校位于广汕公路峡山路段140号,交通十分便利,占地面积约70亩,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学校于2005年1月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是一所全日制高级中学,曾获得“广东省普教系统先进集体”等省级荣誉12个,“汕头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市级荣誉34个,“潮南区师德先进集体”等区县级荣誉40个。学校教学设施比较齐全,设备比较先进,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和功能区设置科学合理。现有教职工246人,在校学生3100多人。
(二)汕头市潮南区砺青中学
汕头市潮南区砺青中学创办于1937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区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是汕头市一级学校、汕头市绿色学校、汕头市德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汕头市文明校园、汕头市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韩山师范学院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学校占地面积约120亩,2020年11月建成的新校区总建筑面积达49822.85平方米,办学设施设备均按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标准配置。现有教职员工195人,在校生近3000人。
(三)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高级中学
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高级中学位于潮南区著名侨乡田中央社区,为区直属公办十二年制学校,汕头市一级学校。学校始创于1919年,2003年因教学楼属危房停办,2009年,由学校杰出校友深圳潮籍知名企业家马泽琪、陈钢民伉俪独资捐款在原老校址重建校园,复办高中,后因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于2018年扩建成田高级中学及重建中民学校,两期工程共投入资金1.5亿元。现学校占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8万平方米,曾获得“广东省校本研修示范培育学校”“汕头市德育先进集体”“汕头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汕头市文明单位”“汕头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等称号。现有教学班60个,教职员工185人,学生2936人。
(四)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56年6月,占地面积28.5亩,建筑面积24581平方米,2018年6月被国家卫健委评为“二级甲等医院”。2023年10月,潮南区人民医院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达成合作共识,签订协议建立了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并加挂“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潮南重点合作医院”牌子。目前潮南区人民医院在职职工554人,其中取得高级职称41人,中级职称86人,开放病床365张,是潮南区集医疗、教学、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公立医院。2017年新建潮南区人民医院新院区,位于潮南区成田镇家美社区陈沙公路南侧,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183230平方米,计划于2024年启动运营。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8年5月24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汕头市潮南区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潮南区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汕头市市属、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本人姓名。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本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电子版(底色不限,300万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5)尚未毕业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
(6)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应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7)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于2024年5月24日前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汕头市潮南区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一个岗位报名。
(2)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4年5月24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3)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2.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和地点。采取线下的面试形式,同一岗位同一时间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时长15分钟,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5.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按其他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即:依次按1号评委、2号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按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招聘组织单位将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次日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其他岗位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等有关事宜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要求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单位组织的考察,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电话
(一)联系部门、电话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汕头市潮南区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监督部门、电话
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组织部:0754-82130343
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7761043
附件:附件1:汕头市潮南区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组织部
2024年5月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chaonan.gov.cn/stcnrlsbj/gkmlpt/content/2/2332/mpost_2332927.html#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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