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3 和田就业服务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受各招聘单位委托,由天津市会同和田地区统一组织实施2024年天津市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2个岗位15名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具有和田地区户籍(含和田地区高考生源)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未就业(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止,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其中,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4年天津市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列为联合戒对象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在2024年5月7日后将户籍迁入和田地区且生源地非和田地区的外地毕业生,或在招考公告发布之日后因婚烟关系将户籍迁入和田地区内的外地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5月7日。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至5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30--13:30时,下午16:00--19:00时,共9天。
(二)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至5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30--13:30时,下午16:00--19:00时,共9天。
(三)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发放的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
(四)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以发布的面试工作安排公告通知为准
(五)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和田就业服务网”(http://jiuye.xjht.gov.cn/)发布的公告通知。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同时开展。报名和资格审查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规定证件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非应聘人员本人参加报名不予受理。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至5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30--13:30时,下午16:00--19:00时,共9天。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至5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30--13:30时,下午16:00--19:00时,共9天。
2.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田市昆仑路42号)
3.参加报名要求
(1)报名和资格审查要件。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24年天津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可自行制作电子版打印),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注册下载打印),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要求须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组织部门或党委(党组)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2024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亲笔书写签字按手印的《取得毕业证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可以取得毕业证,否则后果自负”的承诺内容。
经现场资格审查初步确定为合格的应聘人员,还将通过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核查有无社保缴费记录情况,经核实应聘人员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止,与有关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且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取消应聘资格。
(2)限报岗位。在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下,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发现应聘人员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要求。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分类及具体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专科、本科、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执行(附件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正式聘用前凡被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生所报岗位如因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由和田地区人社局通知其在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0:30至14:00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得改报。
4.笔试考试费用缴费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考试报名考试费用有关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人80元(每个科目40元),合计95元。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向和田地区人社局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5.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和田地区人社局将相关报送材料发天津市人社局征求相关招聘单位意见。对无意见的考生,由和田地区人社局统一制作并发放准考证,并通知其于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准考证由和田地区人社局统一制作,并通知考生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10:00至19:00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以发放的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科100分,两个科目合订本进行笔试,时间210分钟,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120分钟。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成绩合并计算,笔试成绩满分200分。
3.考试组织。笔试命题、考务、阅卷工作由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考试方式。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和答题。
5.考点设置。考点由和田地区人社局确定,具体地点以发放的准考证信息为准。
6.应试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可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7.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地区人社局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并商天津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未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有一科缺考或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8.成绩公布。考试阅卷结束后,由和田地区人社局通过“和田就业服务网”网站(http://jiuye.xjht.gov.cn)公布考试成绩,并按规定公示笔试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天津市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务工作由和田地区人社局配合完成。
2.面试人选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如因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导致并列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将参加笔试且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面试人员实时关注“和田就业服务网”网站发布的面试工作安排公告通知。
4.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面试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面试工作开展过程中对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及应试人员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5.面试费缴纳
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向和田地区人社局缴纳面试费用每人40元。
(四)总成绩核算
和田地区人社局负责核算考生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核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由和田地区人社局通过“和田就业服务网”网站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的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体检工作由和田地区人社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和田地区人社局同意后,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和田就业服务”网站公告通知为准。
体检费用:根据指定体检医院现行收费标准规定缴纳。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和田地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在组织考察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和田地区人社局将体检情况和考察结论反馈天津市人社局,由天津市人社局与各招聘单位沟通。根据天津市人社局与各招聘单位沟通结果,和田地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将通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考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和田就业服务”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考聘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等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决定,同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和田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903-2053077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结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下一环节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
五、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公告通知均在“和田就业服务网”(http://jiuye.xjht.gov.cn/)发布。
六、政策解读
(一)本招聘公告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03-2069240。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1.2024年天津市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下载)
2.2024年天津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表(下载)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原标题:2024年天津市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jiuye.xjht.gov.cn/news/202405/06/content_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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