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堰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4 东台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落实《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及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财政局《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通知》(东人社发〔2024〕6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社区便民服务岗位9名(红庄村、双溪村、存山村、缪陈村、倪莫村各1人,谭庄村、港西村各2人)。工作内容:保洁保绿保安;工作地点:时堰镇相关村;工时要求:非全日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须为年满16周岁、不满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低收入人口的;(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三)特困职工家庭的;(四)残疾的;(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八)优抚对象家庭的;(九)军队退役的。
(二)基本条件
1、具备岗位要求的基本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往年已参加过市人社局组织的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除外),或者当年参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针对“十三五”时期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十四五”时期认定的低收入农户、边缘易致贫户中的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等三类对象公益性岗位项目的。
三、服务期限和薪酬待遇
1、服务期限: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2个月。
2、薪酬待遇:按照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财政局《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通知》(东人社发〔2024〕60号)执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十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社区便民服务岗位报名地点:相关村村会计处。联系人:刘小兵;联系电话:0515-68969028。
3、报名方式:报名者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时堰镇相关村村会计处进行报名,由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查。
4、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选择岗位。报名者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名者须如实、准确填写《东台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各项内容,不得任意修改。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招聘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资格复审、拟录用人员经市人社局核实身份和公示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五、人员招聘上岗
时堰镇社区便民服务岗位人员招聘由相关村根据报名人员情况进行面谈(形成书面记录),并经集体研究(可采取投票等方式)后确定,择优录用。
对拟安置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实其身份,符合条件的统一在市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时堰镇人民政府与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协议。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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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堰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原标题:时堰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ongtai.gov.cn/art/2024/5/13/art_24456_4187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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