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万安县在外在编教师返乡工作的公告

2024-06-17    万安县教育体育局


根据《2024年万安县教体系统“绿色通道”实施方案》要求,为鼓励引导在外优秀在编教师回报家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返乡对象

在县外工作表现良好、业绩突出的万安籍或配偶在万安工作并落户的正式在编财政拨款教师。

1.高中教师可直接申请调入(其中:高中美术、高中历史教师无岗位)。

2.学前教育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原则上只能以同县域同学段或同县域高学段对调方式调入(同县域指:A教师从永新与万安B教师对调,B教师也必须对调回永新,下述相同;高学段指:外县高中教师可与我县初中、小学教师对调,初中教师可与我县小学教师对调,其中初中音乐、初中历史、初中美术教师无岗位)。

3.除对调外,初中教师还可按学科顺序申请调入10人。

二、返乡条件

1.具有国家正式编制、财政拨款的在岗人员。

2.在服务单位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

3.身心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非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4.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截止时),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高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5.1990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原则上应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原则上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阶段教师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6.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应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或政策性安置。

7.调入人员应具备调入岗位所要求相应的资格条件,且本人必须在万安县服务5年以上(含5年),5年内不得跨行业调动;提前调离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违约处理。

三、递交材料及时限

符合调入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7月15日前上交报名资料至万安县教体局人事股(地址:万安县五丰镇商务写字楼21楼2113室)审核,所有报名资料一次性交齐,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电话、短信、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1.申请书。申请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专业及职称、联系电话),何时何种方式进入现工作单位,现在何县何校任教什么学科,取得哪种教师资格证,转正入编及服务期情况,调动原因等;对调人员在申请书上写清双方具体情况。

2.全日制学历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工作时设区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录用的抄告单、《聘用登记表》及《转正定级表》复印件,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支教教师还需要提供期满考核转正表(出具部门需加盖公章,注明复印属实)。

4.现工作所在地编办开具的在编证明(含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编制类别、编制经费形式、是否在编)。

5.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复印件,非考试科目教师提供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出具部门需加盖公章,注明复印属实)。

四、办理程序

(一)本人申请

符合“返乡调动”办理条件的在外工作人员,向县教体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

(二)资格初审、笔试

1.县教体局对申请调动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向县委政法委征求无违法、失信方面意见。

2.经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心理健康测试和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三)资格复审

1.经考试入闱人员如实填写《万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调动审批表》(一式四份)。

2.县教体局将入闱的人员汇总,报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审核。

3.向调出单位发出调档函,对拟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和身份进行复核。

4.报县相关部门核编核人。

(四)商调、批准、办理调动

资格复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调入岗位安排原则

1.调入的高中教师安置在我县公办高中任教;其他学段城区学校教师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至我县对应学段城区学校(如果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2.农村学校教师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至我县对应学段农村学校(如果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3.因编制原因,非对调独立申请调入的初中教师按照物理、数学、化学、生物、英语、语文、心理健康、政治、地理、信息技术、体育等学科顺序依次择优录取,按科目顺序每学科录取人数不得超过3人,且总人数不得超过10人,考试合格线设置为所有参考人员平均分的80%,若合格线内人数少于10人,则在合格线下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10人为止。

六、相关要求

拟调入教师如拒不服从统一安排,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调入资格,今后不再纳入“返乡调动”申请对象;对故意隐瞒身体状况或工作状况,调入后不能胜任教学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万安县教体局人事股:0796-5701290,联系人:揭平晨,联系方式:18279118211;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0796-5839805。

未尽事宜由万安县教育体育局、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4年万安县在外在编教师返乡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QZA5eHeUedpq2JBFyVi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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