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
2024-07-01 东临新区发布
因工作需要,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抚州市公安局东临分局、抚州市公安局交警直属四大队共招聘30名辅助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东临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28日至2006年6月28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类辅助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类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6月2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其中,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类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公告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4日下午17:30。
报名网站为“国聘人才网”(www.guopin.com.cn)。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网上报名时,不进行网上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考试规定,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聘人才网”,进入“抚州市东临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公告”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信息,通过“报名入口”注册登录按要求完成在线报名。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4日17: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网上改报。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直接面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会商,可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1。不降低比例或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未被取消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改报时间为2024年7月5日上午9:00至上午12:00。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岗位。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国聘人才网、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需改报考生要及时按规定进行改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需笔试的岗位并完成报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国聘人才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7月6日9:00-22:00止(由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设在抚州市东临新区,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两科,即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部分岗位专业性较强加专业知识题),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应用能力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国聘人才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录国聘人才网官网查询。
(四)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与人员递补
(一)入闱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1.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入闱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入闱比例为1:2。达不到入闱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会商,可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1。不降低比例或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二)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国聘人才网、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告。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入闱面试。
(三)递补面试人员确定
1.因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中因放弃或未通过,产生的空额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国聘人才网、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应组织现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递补公告在国聘人才网、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国聘人才网、东临新区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具体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将分类划定合格线,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如公开招聘中出现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情况,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高于95分、低于40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折算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1:1计算的岗位:
折算后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100)+面试成绩×(5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统一安排定点机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体检结果公布后,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并核实个人工作经历、学历真实性,有无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如考察没有合适的拟聘人选可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被考察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应在接到考察通知后3日内提出。
九、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国聘人才网、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东临新区管委会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薪资待遇按照《抚州市东临新区区直部门合同制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修订)》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因考生放弃或公示、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经用人单位申请同意后,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咨询电话
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江西猎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794-7888588,18970880833;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
抚州市公安局东临分局:19880008661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直属四大队:18397847135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
附件:1.抚州市东临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表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抚州市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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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招聘30人!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PvRJ68nPik-e7rjSi8k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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