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平县公费医学生进行体检工作的通知
2024-07-05 东平县人民政府
根据《2024年泰安市公费医学毕业生考试选聘简章》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将2024年东平县公费医学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定于2024年7月8日(星期一)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于7月8日上午7:40前到东平县卫生健康局(东平县东山路10号)集合。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须知
1、未按本通知规定体检时间到达体检集合现场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体检集合地点。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按违规处理。
3、体检前各位考生须填写《体检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不得改变表格格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张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在受检者签字处签字摁手印,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有遗漏,故意隐瞒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特别提醒:此表务必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饮食。
5、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
6、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亲友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7、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按规定允许延期体检的情形除外),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受检者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复查,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并确定结果。
9、本次体检费每人300元,体检时直接由考生向体检医疗机构缴纳。
10、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8-2077502 18854860135
东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5日
原标题:2024年东平县公费医学生进行体检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dongping.gov.cn/art/2024/7/5/art_65248_10344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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