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招聘专职人员的公告
2024-07-25 微鲁甸公众号
为进一步提升执勤战备能力,结合工作实际,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依据《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面向全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灭火战斗员、B2驾驶员,男性)。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每月基本假期6天,入职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假7天/年,按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时间由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执勤战备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地点:鲁甸县文屏消防救援站。
四、招聘条件
1.男性,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8年7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或取得消防员职业技能证书,年龄可以放宽3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或具有B2驾照的年龄可放宽5岁。
4.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疤痕,无畸形、残缺,身高165cm以上,满足消防从业人员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
7.消防救援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留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未满五年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五、优先录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专职消防员优先招聘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见义勇为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门技能或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
2.其他优先录用的情形。
六、工资待遇
专职消防员具体待遇如下:
1.确定为招收对象后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为期1个月,按照基本工资2000元/月发放。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与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2.正式入职后月工资3000元~5000元工资=基本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工资+出警补贴+岗位补贴+学历工资。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工资10号前发放。基本工资:预备、五级专职队员为2000元/月;职级工资:工龄工资按照50元/年的标准增加;绩效工资:每月绩效奖封顶1400元,按当月考核评定结果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发放,月末开展全部考核评比之后,消防站干部可推荐两名、班长集体推荐一名(共三名)平时工作表现突出专职队员享受既获得额外绩效300元;岗位补贴:驾驶员每月补贴200元;出警补贴:参加二级及以上警情处置工作的专职队员按100元/起发放出警补助。
3.保险待遇。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作满2年后,给予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住房公积金)。
4.伙食、住宿和服装。专职消防员住宿由大队提供统一住宿,水电、伙食和入职后服装由所大队统一标准供给安排。
5.健康体检。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后,由大队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费用由大队承担。
6.工作满一年可申请加入大队工会,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和待遇。
7.入职满两年,表现突出,且长期愿意留队工作者,大队将在技能培训、驾驶培训、职业鉴定、学历提升等方面提供相应的帮助并按规定报销相应费用,同时符合条件者,推荐其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4日。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裴朝仁消防员,18213013119;刘浪涛副站长,13124721789 (注:手机号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后公开)。
(1)现场报名: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专职消防员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表》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填报信息,做出承诺。有特殊技能的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例:取得A类机动车辆《驾驶证》的,需提供驾照原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部队退役证书】。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材料投递至邮箱:1421321014@qq.com ,报名时间以投递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个人简历;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退伍证、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等)。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正式招录环节。
(三)现场考核
由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100分,按70%计入个人得分。科目为俯卧撑(满分60分)、仰卧起坐(满分20分)、深蹲(满分20分)。应聘人员未达到体能测试及格标准(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标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100分,按30%计入个人得分。主要了解应聘者入职动机、语言表达、心理素质、仪表形象等,逐一对应聘对象进行面试、评分。
(四)体检
1.应聘人员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体检时间、地点、方式根据实际进行通知。
(五)政审
专职消防员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排名和体检情况,对拟招录人员进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经过资料审核和面试环节,结合体检情况,对拟招录人员进行政审,如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07月25日
原标题:鲁甸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招聘专职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m9nLh0vzXLPWXbV9hou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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