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泸州市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通知
2024-07-30 泸州人事考试网
根据《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四川省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和《四川省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将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截至2024年7月26日18时,已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注册报名成功且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对象。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 间:2024年7月30日
地 点:各区县消防救援大队营区
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的招录对象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市(州)审核;四川省外户籍、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招录对象在本人取得居住证的经常居住地市(州)审核。招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视为招录对象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三、组织方式
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工作由市招录办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省招录办下发的《现场复核范围》(附件1)和《身体初检标准》(附件2)。市招录办制定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各区县消防救援大队为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地点,各区县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协调本级公安、教育、人社、卫健、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到现场开展工作。通过复核的,须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3)、《入队承诺书》(附件4)和《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附件5)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招录资格。
四、相关证明材料
招录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经常居住地报名的招录对象还需携带居住证)、准考证、居民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可从学信网下载打印)、党团关系证明、立功受奖材料、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工作证明、留学生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的海外学历认证证明、申报特殊专业人才相关证件、国家和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证明、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核。
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社保缴纳情况由市(州)人社部门派专人通过社保查询平台现场核实。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如查询有缴纳社保记录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招录资格。
五、严格组织实施
《报名表》由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登录消防员招录平台后,在报名进度页面中自行打印,《报名表》带“☆XFYZL☆”斜向水印,自动填充个人相关信息。《报名表》需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均合格报考人员本人在最后一栏“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按手印并标明日期,交各市(州)招录办汇总后报省招录办存档。
《准考证》带“☆XFYZL☆”斜向水印,二维码及条形码可通过管理端“扫码枪扫描”或移动端“扫一扫”查看信息,含微信、支付宝等工具。二维码扫码可查看本人准考证相关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报考队伍、报考省份、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招录对象现场填写《××市(州)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登记表》(附件6)和《××市(州)消防员招录现场身体初检表》(附件7)相关信息。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结论由各市(州)招录办现场确定,对于不合格的报考对象,工作人员要填写“不合格”原因,对报考对象身份复核存在疑议争议的,各市(州)招录办要加强与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沟通,共同做好复核答疑工作。
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均合格的报考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参加后续招录考核测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中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7月30日18时前,各区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办将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情况以及《××市(州)消防员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综合统计表》(附件8),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市招录办。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谋划部署。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本级消防员招录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优势,本着对招录对象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前做好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协调本级相关部门和单位推动任务落实。
(二)严密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工作步骤开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工作,组织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认真核对招录对象相关信息,严格执行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各项标准。
(三)加强信息公开。招录办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招录对象本人并予以确认,及时将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时间、地点、携带证明材料和注意事项等信息在本市(州)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网站发布。
(四)严肃工作纪律。招录办在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过程中要做到纪律严明、标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防安全风险、舆情风险、廉洁风险。
各区县招录办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中遇到问题和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联系电话:0830-3721135。
附件:1.现场复核范围
2.身体初检标准
3.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4.入队承诺书
5.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
6.××市(州)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登记表
7.××市(州)消防员招录现场身体初检表
8.××市(州)消防员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综合统计表
泸州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原标题: 泸州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泸州市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3d54371e876e436c9c1b8b11a97deb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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