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补充录用递补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08-02 自贡人事考试网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
根据《公告》规定,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等情况形成的补充录用计划缺额,由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补录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补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自贡市辖区基层法院(职位编码73202001)、荣县乡镇机关(一)(职位编码66302017)职位各有1名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现按《公告》规定分别递补1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内容
体检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及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体检安排
(一)报到时间:2024年8月5日早上8:00
(二)报到地点:中共自贡市委员会(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222号)
(三)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1.出示证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提交资料:《四川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报名信息表》;填写完毕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1页(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和本人近期(6个月内)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其中一张由考生自行粘贴在《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1页指定位置,另一张背面注明报考职位编码及本人姓名。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现场收取。请考生做好准备,预计每人600元左右(现金支付)。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检查项目和当场、当天复检项目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五、相关事宜
(一)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提前做好体检准备工作。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报到地点,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请勿跟随、陪同体检。
(二)在体检过程中,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不得有使用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各类装饰品以及印花类衣物,女士请勿穿连衣裙及连裤袜;请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佩带适合的助听装置;患有近视的考生请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四)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2024年8月1日
原标题:自贡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补充录用递补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49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