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岚皋县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考试公告
2024-08-23 岚皋县人民政府
按照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后续工作的通知》(安卫函〔2024〕162号)文件要求,现就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笔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岚皋县城关镇(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四)考试范围:
考试科目为一科。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60分)、医学基础知识(40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领取准考证: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8:00-12:00,15:00-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免冠彩色小2寸证件照2张到岚皋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教育室领取。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成绩再次并列的人员进行加试,依照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在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可登录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在三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用人单位共同组织,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公示
根据笔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卫健局、人社局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调剂
对无人报考或有空缺的岗位,调剂工作由县卫健局、人社局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同意后组织进行。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合同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二)待遇
1.定向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脱贫县、山区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4.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5.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5-2529108
岚皋县卫生健康局:0915-2522458
咨询电话:(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附件1:2024年岚皋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笔试人员名单.xls
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岚皋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3日
原标题:2024年岚皋县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考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angao.gov.cn/Content-2740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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