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2024年教师“团圆计划” 公告
2024-08-26 定襄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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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西忻州定襄县教师“团圆计划” 公告已发布,报名日期: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30日(休息日除外),报名地点:定襄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山西教师招聘频道提供公告原文及报考流程等内容,更多教师报名学历、学位、年龄、专业问题点我咨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四部门《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晋教师〔2023〕7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的指导意见》(晋教基〔2022〕11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与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忻教函〔2022〕154号)和山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晋教基〔2022〕1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实施教师“团圆计划”,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通过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正式录用(聘用),在山西省内定襄县以外其他地区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工资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教师。
二、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数量和岗位
本次“团圆计划”教师数量为33名,具体单位岗位情况见《定襄县2024年教师“团圆计划”岗位表》(附件1)。
(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山西省内定襄县外工作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6.年龄不超40周岁(即1984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资格证要求:取得与所报岗位学段(及以上)、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9.普通话要求: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岗位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10.户籍要求:
(1)本人为忻州市范围户籍,或虽非忻州市范围户籍,但属于原定襄籍生源毕业生毕业后未迁回的;
(2)本人非忻州市范围户籍,其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为定襄县户籍(户籍迁移时间在2023年8月22日之前);
(3)本人非忻州市范围户籍,其配偶为定襄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11.报名人员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需同意其报名。
1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提交相关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团圆计划”要求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团圆计划”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紧缺原则,“团圆计划”教师所代学科为基层学校紧缺学科,按需设岗,按岗实施。
四、实施程序
本次教师“团圆计划”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定襄县政府网站(http://www.dingxiang.gov.cn)向社会发布教师“团圆计划”公告。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学科)报名。
报名日期: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30日(休息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定襄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3.咨询电话:0350-8799505(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4.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填写《定襄县2024年教师“团圆计划”报名登记表》并盖章交回(附件2)。
本人为忻州市范围户籍或其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为定襄户籍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及相关人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定襄籍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本人非忻州市范围户籍,配偶在定襄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在定襄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证明。
报名人员还应提供本人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文件等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不收取费用。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有效二代身份证、户籍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其资格。报名人员要对个人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教师“团圆计划”实施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参加教师“团圆计划”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或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担任本岗位职责的,均取消其“团圆计划”资格。
本次教师“团圆计划”各岗位要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达到计划人数及以上。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不达1:1的,要核减相应岗位名额,使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1。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1人的,取消该岗位。详情见《定襄县2024年教师“团圆计划”岗位表》(附件1)。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教师,列入面试范围,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根据所报学段科目自拟课题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面试由教师“团圆计划”领导专班组织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人员最终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所报学校、岗位、名额数量(每个岗位报名人员不分科目)从高分到低分1:1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学历由高到低确定,如学历仍一样,加试一场面试,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当日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不予进行下一步工作。
(六)考察
考察由教师“团圆计划”领导专班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等情况。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相关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由公安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派人进行实地调查。
因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 根据学校岗位(每个岗位报名人员不分科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办理手续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对合格人员由领导专班办公室审核后,在定襄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结束符合教师“团圆计划”的人员,按所报岗位(学科)进行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不予办理手续。
五、组织与监督
本次教师“团圆计划”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配合支持,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
公告中各项条件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至日期。未尽事宜由县教师“团圆计划”领导专班研究决定。
附件:
定襄县2024年教师“团圆计划”
领导专班办公室
2024年 8 月 22 日
原标题:定襄县2024年教师“团圆计划” 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ingxiang.gov.cn/zwyw/tzgg/202408/t20240822_4005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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