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8-27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安康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专业详见(附件)《安康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安康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为准。
5.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www.chsi.com.cn)验证。
(二)不符合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协议、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2.分类招聘。按照《安康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分类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分类招聘,根据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招聘方式:一类招聘(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妇产科学、儿科学、麻醉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二类招聘(当应聘人数等于或小于岗位职数时,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当应聘人数大于岗位职数时,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择优录用),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口腔医学、精神医学。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www.ankang.gov.cn/)、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akfy.com.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9月9日
(2)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一是PC端:登录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akfy.com.cn/)点击“人才招聘”专栏,进行报名;二是手机端:微信扫描二维码 ,进入“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系统”,注册完善简历信息并申请岗位。
(3)报名资料: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招聘岗位所需资料的证件。报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网上报名所提供资料初审通过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对提交的资料不符合岗位条件或者模糊无法辨认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4)资格审查及时间安排: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各考生需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安康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四楼406室,现场统一审核资质,符合条件者现场发准考证。
3.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安康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六楼(安康市高新区汉江路28号)。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及适应本岗位要求的基本业务技能等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备注:一类招聘不涉及此环节)。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计算办法为:最低分数线=本次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
4.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上午8:30,安康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四楼406室(安康市高新区汉江路28号)。
(2)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岗位应聘人数大于招聘计划3倍的,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小于或等于3倍时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考生随机抽签确定面试次序,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成绩公布: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网站 (http://www.akfy.com.cn/)公示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5.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纳入组织考察范围。
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以及有无社会信用不良记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体检(只递补一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7.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经医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康市卫健委官网(https://www.ankang.gov.cn/CSHTML/wsjkwyh/)、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akfy.com.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8.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试用合格后纳入编制备案管理,薪酬待遇按陕西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发,绩效工资按《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核发。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成熟型人才按照《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培养和引进人才奖励办法》给予安家费补助。
五、纪律要求
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联系人:刘老师 13098027591
何老师 18709158868
咨询电话: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0915-2111180监督电话: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15-3212068
附件:安康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原标题:安康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GoFhCgytp2-DiaqUB8Y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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