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平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8-30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关于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南平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全市共计划招聘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5名,其中市本级24名、县(市、区)1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9月2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6.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9. 南平辖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

    10.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学历认证要求

    1.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2.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4.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5.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6.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中查询;

    7.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等精神,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分别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四)户籍要求

    1. 报名开始第一天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2022年、2023年、2024年的福建省生源及驻闽部队随军家属,均视为本省报考者,可报考招考范围为“本省”的岗位。招考范围限制在“本县”“本设区市”的,按上述原则类推。

    备注1:生源地是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

    备注2:符合省内生源地认定条件的省外生源或福建省生源,户籍地可填写为本人毕业高校所在地或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或部队所在驻地。

    2. 具有中国国籍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技能等相应条件的均可报考。

    (五)起止时间

    1. 本次招聘“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在1988年9月2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计算到日。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参照上述方法计算。

    2.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须在2024年9月2日(含)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3.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类证书,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9月2日(含)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4. 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考生在校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起止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2023年9月到2024年8月,算1年。

    5. 本次考试招聘其他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未经公告的,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需计算年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2023年9月到2024年8月,算1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日8:00——9月5日17:30

    (二)报名方式

    1.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平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 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初审

    1. 初审时间:2024年9月2日8:00—— 9月5日17:30

    2.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市人社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当地人社部门确定。

    3.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2个工作日内接收服务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服务平台查询初审结果。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南平市2024年选拔基层党群工作者与本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笔试时间一致,请各位考生慎重选择其一报考,避免考试资源浪费。

    (四)申诉审核

    未通过初审的,可及时通过服务平台的申诉通道提出复审申请,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五)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9月7日8:00——9月8日17:30登录服务平台完成参加笔试的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参加笔试”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8:00起,登录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后果自负。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和科目

    ① 2024年9月28日9:00——11:00

    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② 2024年9月28日14:30——17:00

    考试科目:《申论》

    2. 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考区设置在延平区。

    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3. 开考比例

    岗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比例达到1:3开考,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

    4. 笔试合格线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科目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均设置为60分。符合政策加分的,其加分前的成绩应到达合格线要求,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

  5. 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前,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我省生源,福建省及设区市级组织的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8日8:00——10月10日17:30,登录服务平台,上传加分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6.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10月31日后登录服务平台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具体以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二)面试

    1. 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2. 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将在服务平台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服务平台和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若因此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学历证、学位证、准考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若招聘岗位有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 通知与递补

    面试前5天,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服务平台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同步公布。

考生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应在面试前3天17:00前,由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因考生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等产生空额的,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总成绩及有关事项

    1. 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2.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 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1.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 在职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4.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聘用试用期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且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当地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起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 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 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岗位(除特别备注要求面向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外),均为初级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若需报考,请慎重考虑。

    3. 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类”所列专业的均准予报考;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符合所列出专业的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考生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且认为本人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设专业属于相近相似的,报名时可在报考界面的“报考补充信息”栏里填写本人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名称,并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经与招聘单位沟通,若报考者对专业资格审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当地人社部门进行认定。

    5. 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聘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或以上学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6. 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7.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有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决定。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人员诚信档案库,并按对应条款执行。

    8.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我市人社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报名咨询

    考生报考过程中,相关问题可咨询具体招聘单位。

    各地人社部门的咨询电话及网址如下:

   (一)市本级

    南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599—8831137、8833375;

    网址:http://rsj.np.gov.cn/

   (二)县(市、区)

    1. 延平区:0599—8886217

   网址:http://www.ypzf.gov.cn/

    2. 邵武市:0599—6329507

    网址:http://www.shaowu.gov.cn/cms/html/swsrlzyhshbzj/index.html

    3. 武夷山市:0599—5302560

    网址:http://www.wys.gov.cn/

    4. 建瓯市:0599—3715336

    网址:http://www.jo.gov.cn/

    5. 顺昌县:0599—7830697

    网址:http://www.fjsc.gov.cn/

    6. 浦城县:0599—2872669

    网址:http://www.pc.gov.cn/

    7. 光泽县:0599—7926620

    网址:http://www.guangze.gov.cn/

    8. 松溪县:0599—2320579

    网址:http://www.songxi.gov.cn/

    9. 政和县:0599—6053128

    网址: http://www.zhenghe.gov.cn/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附件:2024年南平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原标题:2024年南平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np.gov.cn/cms/html/npsrlzyhshbzj/2024-08-30/1024659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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