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9-06    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1. 天津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什么时候开始?

答:天津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9日9:00—9月25日17:00,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完成网上报名。

2. 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在哪里发布?

答: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相关通知统一发布在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tjgspx.cn)。

3. 哪些人员可以在天津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在天津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签注期限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市全日制高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4)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全日制高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持有由天津市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港澳台居民;

(7)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包含哪些教师资格种类?

答: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种类共6种,分别是: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上统称中小学教师资格。

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仅面向我市高校在岗教师,由高校统一组织,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认定,详询所在高校。

5. 如何咨询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

答:请申请人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申请地咨询相应认定机构(见解答6),我市各级认定机构咨询电话见解答7。

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动态”栏目关注考试相关信息,考试相关问题可拨打考试报名公告中的咨询电话;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信息请关注天津语言文字网(https://tjyywz.tj.edu.cn)“信息公告”栏目。

6. 在天津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该如何选择?

答:(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注机关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并认定;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受理并认定;

(3)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在受理并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之外,还负责滨海新区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受理和认定。

7. 怎么联系各级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 认定权限 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日常办公地址 备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本市域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022-23540149
022-23540113
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勤学楼6楼602室)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tjgspx.cn)发布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本区域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66896323 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tj.tjbh.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7126256 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和平政务网(http://www.tjhp.gov.cn)发布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4127378 河东区十四经路5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天津河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8261420 河西区广东路211号B309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河西政务网(http://www.tjhx.gov.cn/hxjyj/index.html)发布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7459983 南开区广开四马路与广开南街交口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南开区教育局页面发布,网址:http://www.tjnk.gov.cn/NKQZF/ZWGK5712/zfxxgkqwbj/qjyj1/fdzdgknr17/zdmsxx17/jy17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6288256 河北区中山路205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63015386 红桥区植物园东里育苗路2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红桥政务网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网址:http://www.tjhq.gov.cn/zwgk/zfxxgkqjjg/qjyj/fdzdgknr18/zdmsxx18/jy18/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84833186 东丽区跃进路51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天津东丽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7392509 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西青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8391669 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沽公路315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津南教育动态”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6390668 北辰教育中心A座2101室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天津北辰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60911665 武清区杨村街富民道与泉旺路交口东100米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武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9262910
022-29262970
宝坻区广川路16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宝坻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9141099 蓟州区兴华大街4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蓟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28942848 静海区静海镇建设路3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静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022-69599081 宁河区教师发展中心
(宁河区芦台街震新路45号)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信息将通过“宁河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8. 是否需要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答:申请人应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内地申请人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政府部门核查。港澳台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请联系咨询电话:022-23540149、23540113。

9. 各类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是如何规定的?结业证符合学历要求吗?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因此“结业证”、“肄业证”都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10.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学历未通过核验怎么办?

答: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未通过核验的,应向认定机构补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或国外学历应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11.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普通话需达到什么水平?

答:申请人应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2.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有效期和适用范围如何界定?

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如果标注了有效期则按照有效期界定;没有标注有效期,视为长期有效。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13.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单科成绩过期了,还能认定教师资格吗?

答:单科成绩有效期(两年)仅用于判断是否能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与是否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关。也就是说,申请人在各单科成绩有效期内参加面试并且面试合格,获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在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即使您的某一个或全部单科成绩都已经过了有效期,但只要您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您就可以根据认定条件和要求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年,合格证明右上角标注了有效期,请申请人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确认。

14. 一个人可以申请认定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吗?

答:一个人可以拥有多种教师资格,但是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例如,今年无论几月份申请认定并获得过一种教师资格,也只能从明年1月份之后,再申请另一种教师资格。

15. 网上报名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1)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9月19日9:00—9月25日17:00)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后无法进行补报。请申请人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咨询服务”栏目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等,熟悉须准备的材料和系统填报步骤,预留充足的填报时间。

(2)请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认真核对和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证书领取方式和邮寄地址,要准确填写本人日常使用的手机号码,且在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电话、短信等重要信息,影响认定结果。

(3)选择教师资格证书邮寄的,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付,采用到付形式寄出。为避免现场领取可能给申请人带来的不便,建议您尽量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选择现场领取的,请在证书领取通知发布后按照通知时间领取。

16. 已经成功网上报名,确认状态没有变化,申请人还需要做什么?

答:网上报名成功后,认定机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由于接受的网上报名数量规模不同,各认定机构审核进度可能并不一致,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可以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中的“查询报名信息”栏目了解认定进度,查看材料确认情况,并保持手机畅通。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补充提交的,认定机构将通过系统留言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17. 错过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还可以补办吗?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属于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网上报名,办理系统将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关闭。如果您错过网上报名时间,请关注我市2025年上半年认定公告。

18. 网上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是否可以撤回?

答: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全网通办,所有申请材料均通过教师资格系统提交,如申请人由于个人原因要撤回教师资格申请,请务必于认定机构给出认定结论前提交书面的情况说明,对于提出撤回申请的我们将不予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无法撤回,本次报名信息对申请人没有其他影响。

原标题:天津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jgspx.cn/content9640.html?newsTypeID=16&ID=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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