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临海市公办中小学2024年公开招聘78名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2024-09-20 临海市教育局
为满足我市部分中小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临海市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用工性质及岗位
本次临海市公办中小学计划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78名,均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临海市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
2.愿意履行学校编外聘用人员义务,遵守学校工作制度和纪律;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具体以《2024年临海市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为准。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教师岗位还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审查。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临海市教育局一楼大会议室(临海市古城街道高埠路2号)。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填写《2024年临海市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贴上一寸近照。
4.报名时提供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电工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6.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7.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原招聘计划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另行公布。
8.因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于
9.笔试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于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详见附件1。水电工、文印员、实验员和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的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应招聘方案在技能测试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其他岗位的笔试、技能测试、面试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包括政治、教育基础知识、心理健康、科学技术、历史、人文、管理、写作等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客观结合题型。
(2)笔试时间: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缺考或0分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
2.确定面试(技能测试)对象
文印员、实验员和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岗位在结构化面试前须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可在报考时咨询招聘单位。技能测试前,由招聘单位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具体的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对象,若遇笔试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技能测试,如技能测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技能测试成绩(文印员、实验员和计算机网络管理员)不计入总成绩。技能测试结束后,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结构化面试对象。若遇笔试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结构化面试,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技能测试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另行公布,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体育、美术、舞蹈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若遇笔试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技能测试,如技能测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对象)。若遇笔试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面试(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在临海教育网公布,入围面试(技能测试)人员放弃面试(技能测试)资格、确认不参加面试(技能测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通知书领取(含体育、美术、舞蹈教师技能测评通知书)。
领取通知书时间
4.面试
面试时间:
本次招聘各岗位的面试方式,具体详见附件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按附件1的考试项目和分值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考试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再相等的,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复试,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出现上述情况,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建立后备人选库,体育、美术、舞蹈教师、水电工岗位的技能测试成绩,其他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即60分及以上)的未录用人员,进入本次招聘后备人选库;面试后,放弃体检、考察、录用环节的人员不再纳入后备人选库。本次后备人选库在启动下一次全市教育系统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时失效。在此期间出现编外聘用人员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后备人选库按有关规定选择拟录用对象,经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
年龄条件要求18至40周岁(
(二)取得多个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毕业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考的大专及以上的毕业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的,涵盖高中、中专、中职等同等学历,以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的学历认证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招聘要求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和解释,并进行资格审查。对于未列入参照专业目录的专业,若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由报考人员提供主干课程后,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三)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在校生、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四)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应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与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六)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七)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及其他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八)各个岗位招聘有关信息、报名手续、工作职责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1。
(九)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临海市教育局(电话:0576-85311961、85311962、85311981)或招聘单位反映。监督电话:0576-85308193、85311521。
(十)本公告中涉及岗位类别、学历、专业、其他资格条件等相关事项由临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临海市教育局会同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作处理。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技能测试)、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1:2024年临海市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临海市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临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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