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汽车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招聘公告

2024-10-25    沈阳市国资委


一、公司简介

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成立于2023年2月,沈阳市市属国有控股企业。现注册资本金为48.8亿人民币。2023年8月,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后,沈阳汽车获得重组后华晨集团100%股权。2024年3月15日,华晨集团100%股权正式交割至沈阳汽车。沈阳汽车拥有全资及控股企业200余家,现有在册员工5000余人。

沈阳汽车所属企业旗下金杯品牌产品诞生于1989年,曾创造过连续19年的中国商用车市场销量冠军的辉煌历史,巅峰时期在国内中型商用车市场占有率超过75%,出口至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充分落实沈阳公司“以整车业务、传统零部件业务和智能化新兴零部件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板块的‘1+2+N’产业布局“,所属企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人才,推动沈阳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辽宁省实现振兴新突破的重要力量,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本次招聘主要岗位为研发、生产、供应链、财务、市场营销等企业运营各模块人员,负责产品开发设计、配套件采购、生产管理、资金管控等工作,计划招聘243人。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志投身汽车事业;

2.原则上出生日期在1979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能力要求,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部分急需紧缺人才,特别优秀者(所需的专业资格、丰富的行业经验或其他特定的能力和资源)可根据企业岗位需求适当放宽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报名网址。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企业纪检监察全程参与,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系统报名方式,暂不接受其他形式简历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个人证件和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具体如下:

(1)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50KB以下)。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有学历)扫描件。

(5)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语言(外语)等级证书等。(根据岗位需要)扫描件。

(6)根据岗位工作经历需求,需上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岗位职责)。

2.线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 至2024年10月28日17时止。

报名网址:https://exam.ciicsy.com/shenyangjinbei/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4-3127916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者上传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依据岗位具体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选拔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报名人数不足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并以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未入选人员自行进入报名系统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者选聘资格。

(三)招聘考试

1.初面

(1)第三方机构通过邮件、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确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填报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面试视为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2)本次面试采用线上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5比例择优确定初面人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复面人选。初面满分100分。

2.复面

(1)第三方机构通过邮件、短信方式通知通过初面人员参加面试,未通过初面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得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2)本次面试采用线下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根据初面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复面人选。

3.面试主要测试评价竞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参与面试人员范围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正职、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第三方专业公司评审专家等。

3.由第三方专业公司根据复面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由高到低顺次确定拟招聘人选,如有放弃依次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本次公开招聘最终以综合成绩排名为录用依据,复面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面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

1.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选承担。如有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背景调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背景调查),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如有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企业官网、第三方专业公司招聘平台、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企业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沈阳市国资委监督举报电话:024-31290269

企业监督举报邮箱:jjjcb@jinbeisy.com

企业监督举报电话:024-31664413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沈阳汽车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2024年10月24日

原标题:沈阳汽车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zw.shenyang.gov.cn/tzgg/202410/t20241024_4750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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