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新亭幼儿园非在编(顶岗)教师招聘简章
2024-11-07 集美区新亭幼儿园
一、招聘岗位
非在编(顶岗)教师2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年龄35岁以下,身心状态良好,乐观积极向上,沟通能力强,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备一定的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有团队协作精神。
(三)面试项目及要求:
1.专业综合技能(弹、唱、跳、画)
2.片段教学
3.现场问答
三、相关待遇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集府办〔2022〕71号文件《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工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规定发放。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集美区新亭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报名表》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压缩打包发至电子邮箱:3339717315@qq.com,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三)联系方式: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14:30-17:00
联系人:刘老师 13559206393
五、面试
报名后经初步资格审核通过者,幼儿园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面试事宜及面试时间(请保持手机畅通)。面试结果将在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面试合格者到指定综合性医院体检取得健康证,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幼儿园。
七、聘用
1.根据幼儿园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幼儿园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厦门市集美区新亭幼儿园
2024年11月6日
原标题:厦门市集美区新亭幼儿园非在编(顶岗)教师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imei.gov.cn/xxgk/xxgk/rsxx/zkzp/202411/t20241106_10773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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