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非事业编制(参编管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4-11-22 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重庆开放大学(原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成立于1979年,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是重庆市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中心、重庆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2005年,创办了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与重庆开放大学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现已成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庆市示范高职院校、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教育部、财政部公布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参编管理)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参编管理)工作人员1人。
三、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非事业编制,管理方式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与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资待遇
实行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薪酬待遇参照在编人员执行,“五险一金”缴纳(缴存)基数与在编人员标准一致
五、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条件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1.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2.报名人员应凭已取得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及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报考。暂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在验证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佐证。境外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暂未取得的,可提供能佐证学历及所学专业的由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印证材料,并须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1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1.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对年对月”计算;成绩70分以上,均含70分,以此类推。
2.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凭据。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3.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4年11月25日10时至11月29日16时期间,登录招聘系统(http://rszp.cqdd.cq.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满足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含照片)。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资格复审时学校对进入考核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后续环节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报名资格初审。我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4年12月2日14: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三)打印报名信息表。审核通过后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信息或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信息,按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自负。
七、考核
(一)考核方式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
考试地点: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华岩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1号
考试时间:2024年12月7日(周六)9:00—10:30。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技能等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职业素质:主要测查报考者必备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技能:主要测查报考者履行审计职责所需的土木、工程造价、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等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解决审计实务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分值100分。因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根据笔试折算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则全部进入。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安排在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
(1)资格复审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凭《准考证》,并带上附件2所要求的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复审手续。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综合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综合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综合面试。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3)。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2)心理测试。学校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成绩,但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3.综合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分值100分。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二)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的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考察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给学校人事处,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由学校人事处登记备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因考生在体检和考察中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学校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人事档案由学校统一接收管理。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首聘期3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含试用期间)发现因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学校根据岗位配置实际需要,可对拟聘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配,具体工作岗位以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拟聘人员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须经学校认定方可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二)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www.cqtbi.edu.cn、www.cqou.edu.cn。
(三)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咨询电话:人事处师资科023-6866487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四)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安排以及进入面试、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事宜,学校将及时在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将不再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2024年11月22日
原标题: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非事业编制(参编管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www.cqdd.cq.cn/info/1461/230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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