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2023年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简章

2023-05-29    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1人。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部开展相关招考工作。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请查看《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2023年5月)岗位信息表》(附件1)或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ksbm.hxrc.com)进行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不得报名、聘用情形

1.现役军人;

2.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四部分第九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不得再报考思明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招聘考试。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3年5月29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ksbm.hxrc.com)同时发布。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8:30—2023年6月7日17:30。

全国事业单位考试

3.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ksbm.hxrc.com)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将以下材料通过报名平台上传到附件(全部为扫描件或足够清晰的照片):

(1)《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需填写完整,贴上照片,本人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交,提交材料应在有效期内);

(6)C1及以上级别驾驶证;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5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的查询验证页面。

上述所有认证材料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5.报名咨询及申诉电话:0592-2215213,吴小姐。

6.岗位信息咨询电话:0592-5061816,邹小姐。

(二)报名资格初审及准考证打印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通过报名平台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上午8:30—2023年6月7日下午18:00法定上班时间。

2.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7日期间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ksbm.hxrc.com)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因资料不全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的,请及时补充上传报名材料。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8日上午12:00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3.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招聘条件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延长报名时间后依然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4.网上打印准考证。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可于打印准考证功能开放后,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自助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功能开放时间另行安排,具体打印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平台考务信息,确保所留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办法

考试由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部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部发给《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核不通过或考生自愿放弃复核资格导致不足比例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从参加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排名顺序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综合总分

2023年事业单位考试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综合总分=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总分面试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成绩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部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部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用人单位应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综合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排名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思明区有关规定予以保留,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思明区政府网及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按照思明区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以及相关证书,本简章如无特别说明,须在报名截止日(2023年6月7日)前(含报名截止日,下同)取得。已于报名截止日之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年龄要求计算到2023年6月7日。如:最高年龄要求40岁是指1982年6月7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员。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三)全日制普通教育2023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五)技工院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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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且毕业时已取得相应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可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

(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厦门户籍不含在厦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八)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的户籍限制。

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

1.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九)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十一)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二)食宿自理。

(十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在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纪检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未尽事项由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2023年5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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