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202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1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


为及时补充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以下简称校(院))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等有关法规政策,校(院)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涉及11个岗位。其中,教育教师类7名,专业技术类3名,综合管理类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教育教师岗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且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硕士研究生需毕业5年以上,且具备干部教育或国民教育工作经历。

2.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面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部分岗位招聘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博士研究生采取“一人一议”方式考核聘用。

河南公务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党校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考生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可以报考相关岗位,并以我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河南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智联招聘报名网站()为指定报名网站。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教育教师岗免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3月15日10:00—4月10日13:00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固定电话:0994-5677213。

河南公务员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智联招聘报名系统,填写《2023年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比如有关工作履历证明、奖励证明,本人发表论文(文章)或参与课题研究等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15日10:00至4月10日19:00。

1.审查原则。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考生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有关履历、业绩奖惩等综合情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教育教师岗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登录智联招聘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三)笔试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请在4月10日24:00之前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9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

2.笔试时间

本次考试分为模拟笔试和正式笔试,时间安排如下:

模拟笔试时间:4月13日(全天)

正式笔试时间:4月15日10:00—12:30(北京时间)

3.笔试科目

笔试为一套试卷,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两部分内容各100分,总分200分,总时长150分钟。

4.笔试方式

本次考试为线上笔试,请考生认真阅读附件《笔试须知及考场规则》,并下载相应软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招聘人数

紧缺人才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4月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以免错过面试时间。

2.面试方式:线下面试

教育教师岗面试时间为20分钟,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其中:15分钟的试讲时间,试讲主题、内容由面试人员根据自身应聘岗位和专业情况确定,可使用PPT等展示工具;5分钟的答辩时间,考官提出专业问题由面试人员作答。

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面试时间为15分钟,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确定

1.教育教师岗

面试成绩为最后总成绩。

2.专业技术岗和综合管理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体检环节只复检一次。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公示

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校(院)组织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人员报到后,工作人员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校(院)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4—5677839

七、招聘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规定的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由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4—5677213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85606022—58703000—85531

附件:1.2023年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岗位表.xlsx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3.诚信承诺书.doc

4.笔试须知及违纪判定标准.pdf

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

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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