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部分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6-29 上杭县人民政府
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系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现因公司业务拓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预决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
主要业务:从事交通基础设施、物流场站的投资、建设、经营;公路工程施工等业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招聘1人,主要职责:现场管理。代表公司进行交通建设项目现场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指导施工,监督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有效控制投资成本;检查督促监理公司人员履职情况;如实审核各工程拨付进度款所涉及的工程预算;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
2.预决算人员岗位,招聘1人,主要职责: 熟悉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掌握并熟悉各项定额及取费标准的组成和计算方法;对设计变更、施工工艺变更造成预算造价变化,以及施工图预算中的错算、漏算等问题,能及时做好方案调整;项目竣工后协助有关部门编制竣工结算。
三、招聘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根据《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的台湾同胞可报考相关岗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各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以此类推。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
1.工程技术人员岗位:
(1)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学历及资历要求之一:
①具有路桥工程技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士或以上学位,相关专业包括:土木工程(路桥方向)、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管理等(以下简称路桥工程技术相关专业)。
②具有路桥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路桥相关工作满5年及以上(计算至2023年7月2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下同),并取得路桥、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包括非公系列,下同)。
(2)应聘人员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具有从路桥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内。
(3)应聘人员须熟悉路桥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能够驾驭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问题和预见可能发生的问题,并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办法,能够根据工程性质制订可行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方案,有效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能正确处理参建各方的关系,掌握CAD制图软件使用。
(4)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预结算人员岗位:
(1)具有路桥工程技术及预结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包括:土木工程(路桥方向)、交通(土建)工程、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工程造价、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市政工程、工程管理等(以下简称路桥工程技术及预结算相关专业)。
(2)取得交通、土建专业二级造价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原市政造价员、交通乙级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等同)。
(3)应聘人员取得交通、土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交通部甲级造价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内。
(4)熟悉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熟练运用工程预结算的规程和规范,能独立完成各项工程的预结算,做到工程审核有理有据、计量准确,掌握专业预算软件的应用。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已与培养单位解除协议除外);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报考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人员,须征得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2日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有同时报考二个及以上岗位的,认定为所报考全部岗位无效。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的,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综合部(地址:上杭县北环东路42号),联系电话:0597-3316916。
(3)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和一张规格200K以下、格式为jpg的近期1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shxjjgs @163.com ,并在单位要求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到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报《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部分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简称《报名表》,可到公司综合部领取)1份,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以下相应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各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有相关工作经验(经历)要求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和与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聘用单位缴交社保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
(3)国有企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或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编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人事管理权限相应的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项目、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上,2张用于制作考试准考证,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标注姓名)。
收取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结束后,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进行审验。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以资格审查为准。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公司综合部电话通知)携带报名材料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交公司综合部审验。
3.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
根据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情况,按以下相应招聘办法进行招聘。
(一)如果相关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人数仍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的,由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通过考核方式(含岗位工作要求的业务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考核、面试)招聘,考核方案由另行制定,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工程技术人员和预结算人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如果超过相关岗位招聘人数,按以下量化评分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
1.量化评分办法
(1)量化评分标准(满分30分):
①学历(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下同):专科得5分;本科得8分,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得10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得14分;
②路桥相关专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非公系列,下同):助理工程师得3分,工程师得6分,高级工程师得8分;
③路桥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含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试验检测工程师得5分;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土建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得8分。
(2)量化评分认定
量化评分由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证书和上述各岗位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认定。经认定的应聘人员量化评分将在县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
2.根据量化评分情况按以下方式进行招聘:
(1)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的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拟定面试人选,拟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拟定为面试人选。
(2)如果拟定为面试人选的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10倍,该岗位拟定面试人选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3: 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将按以下办法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3)如果拟定为面试人选的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10倍的,该岗位全部报名人员先按以下办法进行笔试,然后根据笔试成绩的50%加量化评分的合计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合计得分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将按以下办法进行面试
(四)考试办法
1.参加笔试、面试的报名人员,由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核发《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考试委托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及应试须知等事项,以《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的规定为准。
2. 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工程技术人员和预结算人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考试相关要求
(1)确定的面试人选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由本人书面向公司综合部提出放弃面试申请;经公司确认后,相应岗位的空缺面试人选按上述确定考试人选的办法进行递补。工程技术人员和预结算人员岗位如果递补后的面试人数超过相关岗位招聘人数10倍的,也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2)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3)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的合格线设定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的合格线设定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5.综合成绩计算
工程技术人员和预结算人员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
(1)只进行面试的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量化评分。
(2)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量化评分。
六、考察、体检及公示
(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确定的最后1名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同分数,工程技术人员和预结算人员岗位以量化评分高分者为先,如量化评分仍相同,有进行笔试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未进行笔试或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照学历高、学位高、执业资格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小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二)通过考核或考试确定的考察人选,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在体检中如有不予聘用的或自愿放弃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四)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5天。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各岗位聘用人员。
七、聘用与薪酬待遇
(一)聘用办法
1.确定的聘用人员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
2.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并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1年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的,公司可按上述办法在相应岗位面试达合格线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
(二)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和资质工资、岗位工资、津贴、效益工资、奖金等,“五险一金”按照企业职工标准缴交。具体薪酬待遇按公司制订的管理办法执行。
2.试用(见习)期间的福利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2日前取得,岗位条件等要求的如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日。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岗位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境内大专及以上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遴选)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考生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7)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8)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9)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10)关于工作经历经验的认定,报考者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由公司做最终确认。
(11)其他情形参照2023年福建省公务员招考的要求进行审核。
3.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公司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
4.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确认后在报考该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或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职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四)本方案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报名资格审查、聘后管理及待遇等相关事宜由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试工作相关事宜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
原标题: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部分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qyrczp/202306/t20230629_20134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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