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3-07-06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各2023年上半年公招资格审查考生:
根据市人社局及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现将我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后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递补
(一)人员范围:5月7日重庆市属考试后进入本院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二)资格审查分为审查和递补环节。审查时间为:2023年7月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5:00,递补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上午8:30至11:30。
(三)资料审查及递补地点:医院六号楼五楼501会议室“公招资格审查处”(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四)资格审查不符合的人员,不能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接受扫描打印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校验期内),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内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将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目前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认证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所学专业及课程的翻译资料。此类应聘人员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
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应聘人员签名、就读高校签章的《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1)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学历学位最迟不超过2023年7月31日取得。
3.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详见附件2)(注意:“有权管理部门盖章”处,如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属于区县的,就必须有主管部门的盖章,如果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除了主管部门,还需要当地人社部门的盖章)。若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4.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须写明具体岗位)。
②以下三种材料任选其中之一:
a.劳动合同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b.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证明中须注明缴费单位,盖人社局鲜章);
C.工作期间工资发放单据(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③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要求的除提供①②材料外还须提供医院等级证明材料。
5. 报名时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栏中所需的证件及材料: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2023年应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最迟不超过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6.已离职的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请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考生编辑短信“本人姓名+报考岗位+是否参加资格审查“于7月6日上午12点前短信回复至15723494869,未回复、逾期回复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专业技能测试及结构化面试
(一)本次E类岗位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A类岗位只进行结构化面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1)护理组
请考生于7月12日上午7:30-7:50在医院六号楼二楼201会议室报到,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2)医药技组
请考生于7月13日上午7:30-7:50在医院六号楼六楼601会议室报到,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和个人事宜,未按时报到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结构化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4日上午7:00至7:30六号楼六楼601会议室考生报到,按照指定区域就座。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时间及地点
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7月25日上午8:00-8:30持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体检费500元左右、空腹到六号楼六楼601会议室报到。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及递补均需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其他人代理。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取消相应考核环节、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3.考生必须按照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条款要求提供所有材料,若有缺失,则视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取消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考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即使已被录用,也会取消相应聘用资格,单位将按照公告要求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4.若考生隐瞒情况造成录用后原单位不同意放人的,责任自负。
三、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医院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85381611)
2023年7月6日
附件1: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
原标题: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ychcqmu.com/departments_renshikea0_note/2023/1aMwk1d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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