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应急处突大队2023年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简章

2023-04-09    厦门市集美区应急处突大队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集美区应急处突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3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新疆事业单位考试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3名,详见附件1《厦门市集美区应急处突大队补充非在编雇用人员岗位信息表(2023年4月)》。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心健康,体态端正,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色盲、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性别、学历等条件,年满18周岁,40周岁(即198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以下(详见附件1);

2.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适应值班、备勤、处突等任务,掌握多种应急器械使用技能,做好防疫、交通、救灾等各类保障工作。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正在服刑;

6.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名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9.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11.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8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厦门市集美区应急处突大队补充非在编雇用人员岗位信息表(2023年4月)》(附件1)。

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完备的《厦门市集美区应急处突大队补充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必须电脑打印并签字)、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连同以下材料原件(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逐页签名依序装订成册:

1.本人身份证。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材料

(1)学历证书。

(2)学历(位)真实性证明材料(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在2023年4月1日之后)等)。

陕西事业单位考试

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所有材料、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报名。

(四)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在报名点进行。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

2.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3.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取消开考、减少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于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和岗位需求等情况研究决定后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http://www.jimei.gov.cn/zfgg/)”另行公告。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考生同时失去本次考试的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 (http://www.jimei.gov.cn/zfgg/)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2022年公务员考试

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笔试内容为《救护师资教程(三)常见急症与避险逃生》(中国红十字总会编著);

(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按岗位拟聘人数1:5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通过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是测查报考者身体条件及相关业务技能是否符合应急处突工作的需要。考核项目为:1、油锯的操作使用;2、消防绳结打法:蝴蝶结及双平结;3、心肺复苏及AED的操作使用。所有项目均当场次进行打分。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参加面试。

面试从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通过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于综合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二)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专业技能成绩排列;

(三)若专业技能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可由考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取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从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特殊行业或岗位有相应体检标准可另行要求。

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要求指定。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

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复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2.考生对非当日或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组织体检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组织体检的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

3.组织体检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组织体检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递补

面试后、办理录用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录用名额仅可递补一次,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实施递补的,均不再顺延递补)。

已进入办理人员录用程序的,拟录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公务员考试

七、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1.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或普通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如无特别说明,相关年限的计算、证书取得时间等,均指计算截至报名截止当月,即2023年4月。

3.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4.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

1.厦门市集美区应急处突大队补充非在编雇用人员岗位信息表(2023年4月)

2.厦门市集美区应急处突大队补充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1:厦门市集美区应急处突大队补充非在编雇用人员岗位信息表(2023年4月).doc

附件2:厦门市集美区应急处突大队补充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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