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引进人才公告

2023-02-01    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


为加快观山湖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提高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建立一支较高学术水平、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满足下属事业单位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需要。

引才工作坚持“突出重点、专业对口、急需实用、能力优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工作需要与具备专业特长相结合、面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引才工作在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具体岗位设置详见《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确因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的,应保证引进人员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引进前报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二)引进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事业单位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很强的事业心;

2.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相应职称及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事业单位招聘

1.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引进条件、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9.2018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的;

10.在贵阳市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人才,因辞职、离职、调动等原因离开贵阳3年内的;

11.截止到2023年2月7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就业推荐表》);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3.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程序

引才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评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相关公告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上发布。

(一)网上报名

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www.guanshanhu.gov.cn)发布。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2月8日9:00-2023年2月10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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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引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以邮箱显示的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不再设置现场报名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 报考岗位代码)作为邮件附件(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 报考岗位代码”)发送至公务邮箱gfyhospital@guanshanhu.gov.cn(应聘者收到回复邮件则为邮件发送成功)。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如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相关材料;

5.提交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起止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9:00-2023年2月15日16:00。用人单位认真对应聘人才开展资格初审,重点围绕本单位公布的人才需求目录、专业及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才提交的基本信息,并及时回复审查情况,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耐心细致说明原因。

资格初审完成后,在2023年2月17日前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应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本方案要求,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前提下,自主开展评审工作。对未报备评审工作方案的评审结果不得认可。

现场评审应成立评审工作组,工作组组长应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评审工作组由现场评审专家组、评审联络员、纪检监督员、记录员等构成,其中评审专家组不得少于5人,可由主管部门领导、用人单位负责人、行业专家组成;行业专家要选择政治素质过硬、职业操守良好、专业知识扎实的同领域专家担任,行业专家不得少于3人。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现场评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场评审采取面试洽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

1.现场评审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2.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合格实际人数不设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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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评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于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www.guanshanhu.gov.cn)发布公告。

(四)评审结果公告

评审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附评审组长等相关人员签字的现场评审结果,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后生效。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www.guanshanhu.gov.cn)进行公告。

(五)体检

经用人单位再次审核考生资格,与考生本人确认引进意愿后,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环节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当年及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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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体检及考察环节中,出现个人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经区人社核准后,用人单位可在评审通过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递补不超过2轮。

考察程序执行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公示

以上各环节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筑人社通〔2020〕108 号)及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本次引进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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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引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单位人才引进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

本公告由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公告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未尽事宜由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信息查询: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guanshanhu.gov.cn

监督电话:0851-84122421咨询电话:0851-84416810

附件1.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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