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2023年选聘公告

2023-05-06    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


为提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深圳大学法学院拟选聘一批校外导师,根据《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校外导师选聘办法》,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

校外导师申请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担当尽责、清正廉洁、严格自律、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修养,热心高校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2.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愿意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做出努力和贡献,热心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且有较强的实务经验和指导能力;

3.身体健康,男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公务员

4.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5.申请者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担任或担任过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或者在司法、监察等机关担任或担任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高级监察官及以上职务等,或者在实务部门担任或担任过高级研究人员。

6.申请者为法律专业服务等中介组织工作人员的,原则上应具有15年及以上法律从业经验或在相当影响力的知名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合伙)律师,具有博士学位者,法律从业年限可放宽至10年及以上。

7.申请者为企业工作人员的,原则上应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企业工作人员。

二、选聘程序

1.聘任采用自荐或推荐等方式。校外导师需填写《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审批表》(附件1)。

2.法学院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决后报深圳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备案,颁发聘书,授予“深圳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称号。

三、要求

校外导师须积极参与指导学生学业规划、论文写作、择业就业和人生规划等研究生培养工作,每年须免费为法学院学生举办至少一场本人专业领域相关的讲座。

四、管理

1.法律硕士校外导师由法学院聘任,聘期三年。

2023年公务员录用

2.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校外导师工作情况、实际需要和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续聘需办理相关手续,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截止时间

2023年6月5日前,填妥《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审批表》,寄送至深圳大学法学院(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明律楼302,联系人:徐芳,电话:0755-86567912)。

深圳大学法学院

事业单位考试就上公招

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审批表(20211129).doc


某学霸上岸笔记经验分享[火]

包括上岸学霸笔记、128个高频考点、手写三色笔记、速记口诀、材料作文30例、公基思维导图,扫码左侧二维码回复学霸笔记即可免费下载,仅限本周!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客服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2、以培训或任何理由收取费用、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
3、客服邮箱:lhealth@qq.com



相关招考:

  1. 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学院2023年选聘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公告
  2. 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启事
  4.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招聘中国史
  5. 西安工程大学电子信息学院2023年招聘计划
  6. 2024年西安工程大学电子信息学院人才招聘公告


微信扫一扫:订阅全国国企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