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无城镇2023年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2023-02-13 无为市无城镇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芜湖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芜组通〔2022〕8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无城镇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公务员招考
2023年度无城镇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70名。
三、组织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自主择岗、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均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w.gov.cn/)统一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事业单位招聘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 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0日至2004年2月10日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其中在村(社区)工作满1年目前仍在岗的后备干部,年龄放宽到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0日至2004年2月10日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ahexam.cn。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填写《无城镇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报名后,2月25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月26日17:00前登录http://ahexam.cn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3年2月27日至28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wczzzs@126.com。无城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2023年度无城镇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2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计算机应用常识、社区工作、法律、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等有关知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根据文件规定,对于依法依规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的人员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3年3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身份证及资格证书到无城镇政府组织室(地址:无城镇人民政府办公楼408室,联系电话:0553-2539175)申报加分事宜。
报考者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加0.5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加1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加2分。如取得多项资格证书,按照最高级别资格证书进行加分,不重复加分。
(三)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2: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时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3)属在村(社区)工作满1年目前仍在岗的后备干部还须提供镇党委出具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不得重复收费。参加面试的考生交纳面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人事考试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5+面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021年事业单位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考察
内蒙古公务员
体检考察工作由无城镇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的岗位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自主择岗。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按照报考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选择社区。
(九)聘用
(1)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统一由无城镇人民政府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给予缴纳“五险一金”。
(2)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3)成绩时效。本次招考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本次招考名额出现空缺时,由无城镇人民政府从本次招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务员招考
七、纪律要求
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是选拔优秀社区管理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考试聘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隐瞒病史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其他
(一)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无城镇人民政府会同无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无为市民政局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53-2539175(无城镇组织室)
监督电话:0553-2539172(无城镇纪检监察室)
附件:无城镇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无为市民政局 无城镇人民政府
无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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