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2023年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2023-04-12 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下设音乐学系、器乐系、声乐系、舞蹈系以及艺术教育中心。其前身为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艺术系,2002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2004年增设舞蹈学,现有音乐表演、舞蹈学、音乐学三个本科专业;2004年招收音乐学硕士研究生,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目前在校本科生456人、研究生53人。
学院拥有教育部“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广东粤剧艺术)”、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广东省教育厅“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器乐培训基地”。本学科沿着“以原创作品为引擎,带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办学思路,依托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艺术学院合唱团以及舞蹈团等多个实践平台,推出多场原创作品音乐会,在国家大剧院、广州大剧院等成功上演,并参加了广东省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庆祝澳门回归二十周年等大型演出活动,艺术实践水平不断提升。
近年来,学院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承担了国家艺术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艺术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科项目等一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多名教师获得包括“金钟奖”、文化部“文华奖”、“丝路文化贡献奖”、“荷花奖”以及“鲁迅文学艺术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奖励。
学院现有48位专任教师,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22人,讲师20人,助教2人;教师中博士5人。本学科注重音乐创作与理论研究,积极发展音乐表演、舞蹈学,形成了“创作——表演——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学科特色。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优化人才队伍,推动学院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现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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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正派,师德优良,学风严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外籍人才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认同我国教育方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理念。具体相应岗位和条件如下:
(一)教学系列(以教学为主)
1.年龄要求
2.具体岗位要求
音乐学理论教师:承担中、西方音乐史方向音乐理论课程教学及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具有博士学位,调入人员还要求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者、或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考虑。
舞蹈教师:承担舞蹈编导、舞蹈理论等课程教学及相关学科研究工作。
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博士学位,调入人员要求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者、或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考虑。
(二)教研系列(教学与科研并重)
音乐学方向,承担中、西方音乐史方向音乐理论课程教学及相关科学研究工作;或音乐科技方向,承担电子音乐制作、录音艺术等教学及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1.准聘副教授
(1)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最大不超过40周岁。
(2)教育和工作资历条件
应具有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一般应具有不少于2年的科研工作经历。
(3)学术水平条件
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构想,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
2.准聘教授
(1)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教育和工作资历条件
应具有博士学位。海外人才,博士毕业后在海外一般应具有不少于3年的科研工作经历且学术业绩突出;国内人才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学术水平条件
能独立发展一个学术方向,创新能力强,学术发展潜力大,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成果。
普通高校
3. 长聘教授
(1)年龄条件
考试成绩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教育和工作资历条件
应具有博士学位。海外人才一般应具有海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企业、机构达到相当水平职务;国内人才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学术水平条件
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或关键技术研究,并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或者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重要成果、做出重要贡献。
三、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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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系列:2人,教研系列1人。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登陆学校人才招聘系统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3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时间后,学院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学院招聘小组对应聘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查验和核实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合格者,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面试,并报学校人事处审查、备案。
(三)面试和考核
面试和考核内容:专业技能考核和教学能力考核。
学院根据考核成绩排名确定人选,并报人事处讨论、审核,审核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四)体检
学院根据成绩排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黑龙江公务员
经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学校有关政策与程序上报学校审批;面试未通过或未录用者,应聘材料不再退还。
五、薪酬待遇
按照学校相关待遇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代表作、三封推荐信、教学研究计划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招聘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将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面试。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86-20-39380901
联系邮箱:xiaobing@s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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