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23年招聘派驻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公告
2023-03-16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派驻珠海市金湾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财务总监3名。
(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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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派驻企业进行日常财务监督;
2.原则上作为外部董事进入派驻企业董事会,参与派驻企业重大事项决策;
3.接受上级部门的审计、财务检查,定期向区国资办报告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每月10日前向区国资办书面报告企业上月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重大投资、借款、担保、产权变动等重大经济事项,以及联签事项等情况;
(2)每年7月31日、1月31日前向区国资办提交上半年度/上年度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成果、重大经济事项、内控制度设计和执行等方面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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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区国资办的要求,报送派驻企业的专项检查情况。遇到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重大紧急事项和关系国有资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向区国资办报告;
4.区委、区政府、区国资办等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应聘条件及酬薪待遇
(一)岗位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在公告日之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财务总监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具体详见财务总监公开招聘资格条件(附件1)。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3)被行政拘留的;(4)正在政务处分期内或受政务处分未满5年的;(5)公务员被辞退或者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6)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违规及失信等行为,不宜聘用的。
(二)酬薪待遇
派驻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实行年薪制。薪酬标准参照所任职企业副职实际发放的平均薪酬80%确定,具体发放金额按薪酬标准并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因区属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及待遇政策调整等原因,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调整时,财务总监薪酬同步调整。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09:00至3月31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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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
派驻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中需附近
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详见附件2)。
(2)《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电子版,详见附件3)。(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
料,要求PDF格式扫描件,内容清晰。
(4)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资格证书等PDF格式扫描件。
(5)留学回国考生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PDF格式扫描件。
(6)其他能体现学习和工作期间成绩、任职年限、工作经验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经验年限要求的,则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无法证明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1日。根据报名材料和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才能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1.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胜任工作岗位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财务专业技能。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遇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且超过60分的,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果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2)身份证(正反面一页)、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留学回国考生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复印件1份;
(4)工作经历、经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1份(报考职位有工作
经历、经验年限要求的,则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无法证明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审核时均提交复印件,但需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并按规定递补。资格复审完成后,面试入围名单在金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wan.gov.cn/zhjwsjj/gkmlpt/index)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具体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考试成绩组成。
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按50%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用。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参照公务员考察的要求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金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wan.gov.cn/zhjwsjj/gkmlpt/index)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指定任何辅导教材,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用工方式
被聘用人员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按照正常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首次聘用期为3年(含试用期)。3年聘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财政局(国资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261680,联系人:梁先生。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派驻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公告.docx
附件1:财务总监公开招聘资格条件.docx
计算总成绩
附件2: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派驻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报名表.docx
附件3: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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